皮爾遜機場兩警員18槍擊斃30歲男 SIU報告指涉事警員毋須控罪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綜合報道】安省特別調查組(SIU)於周五(8月22日)公布報告,指不會就今年4月在多倫多皮爾遜國際機場外發生的致命警員開槍事件,向涉事兩名皮爾區警員提出控罪。

案件發生於2025年4月24日早上,地點在皮爾遜機場1號客運大樓離境層。當時機場保安因一宗家庭糾紛而報警。一名女子指其30歲弟弟(即死者)情緒不穩,疑受精神疾病及藥物影響,拒絕下車登機,並表示不願前往育空地區參與戒治計劃。

警方到場後,家人嘗試勸說,死者多次拒絕下車,並表達對警方及家人不信任,情緒逐漸激烈。

調查指,當其中一名警員繼續與死者對話時,對方突然從座駕后座下車,手持一支貌似手槍的物件,並指向女警員,大聲叫罵。三名警員立即退避並拔槍應對,女警員亦在無線電中高喊「Gun, gun, gun!」。

短短四秒內,死者被多發子彈擊中倒地。女警員連開11槍,另一名男警員連開7槍,另有一名警員並無開火。死者當場證實死亡,法醫確認死因是胸部多處槍傷。

SIU報告揭示,死者手持的是一把黑色仿製Glock 19手槍的氣動模型槍(.177口徑),外觀極似真槍,具備足以令警員誤以為可致命的特徵。

SIU總監Martino表示,兩名警員開槍屬於為保護自己及他人而採取的合理防衛行為,雖然在死者倒地後仍有子彈射出,但考慮到現場情況緊張、反應時間極短,警員難以精確衡量使用武力的程度,因此不構成過度使用武力。

他強調,事件發展迅速,並無退避空間,當下唯一能令死者失去攻擊能力的方法就是警員開槍。

SIU最終認定,涉事兩名警員的行為並無超出法律授權範圍,毋須面臨刑事起訴。 

(圖:CP24)T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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