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溫哥華周二(18日)發生狗隻在遛狗員照料期間被其他狗只咬死的事件(見另文),令公眾關注遛狗的責任問題。在卑詩省,過去曾有遛狗員被控虐待動物及公眾滋擾罪成,判囚6個月。
2015年被判刑的遛狗員保爾森(Emma Paulsen),曾把六隻由她代為照顧的狗只留在炎熱的貨車內,導致狗只中暑死亡,其後更棄置狗屍及訛稱狗只被偷。她承認虐待動物及公眾滋擾罪,被判入獄六個月,十年內不得飼養動物,並終身禁止受雇代他人照料動物。

案件發生於2014年5月。保爾森最初聲稱,六隻狗從她的貨車被偷走,一度導致狗主及附近社區進行大規模搜索;但其後證實狗只被困在車內熱死,屍體更被棄置於菲沙河谷一條溝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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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訊中,多名狗主表示,失去愛犬令他們非常痛苦,亦對自己聘用了保爾森而感到內疚。其中一名狗主格蘭特(Paul Grant)說,他與妻子無兒無女,一直視愛犬Oscar如兒子,所以感受到「喪子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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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出,保爾森雖非蓄意傷害狗只,但她事後長時間說謊及企圖掩飾過失,並且沒有道歉或表現出明顯悔意,成為了量刑的重要因素。

圖:皇家騎警、C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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