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當事人同意分享私密照片 卑詩省提高刑罰力度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政府將加強立法,保護那些未經當事人同意就分享私密照片的人。總檢察長利莎瑪 (Niki Sharma) 稱,這種行為是一種性暴力。

周一維多利亞秋季立法會議開始,利莎瑪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她將提交一項法案,修訂該省於2024年1月生效的《私密照片保護法》。「未經當事人同意分享他人的私密照片是犯罪行為。無論其目的是敲詐勒索、勒索他人,還是將其作為精神虐待的工具,都是錯誤的。」

該法案允許內閣提高受害者透過民事解決法庭向施虐者索賠的最高賠償金額,她建議將賠償金額設定為7.5萬元,比目前的上限5千元高出14倍。

民事解決法庭正在處理381起與私密照片相關的案件,自該法案通過以來,已有近700人聯繫了該省的專門支援服務。

她表示,受害者常常感到羞恥,許多人默默承受,選擇不對施暴者採取法律行動,因為覺得羞恥。她說,性暴力的責任必須從受害者轉移到施暴者身上,「這才是真正的責任」。

利莎瑪表示,加拿大尤其需要更好的刑法,特別是關於兒童性勒索的法律,並指出網路性勒索案件的施暴者通常身處國外,這使得指控他們犯罪變得更加困難。

這次修訂亦延續卑詩省在全國領先的倡議,包括推動改革《加拿大刑事法》(Criminal Code of Canada)與保釋制度,以加強對親密伴侶暴力及性別暴力受害者的保障,並落實Stanton報告建議,改善卑詩省法律制度對親密伴侶與性暴力案件及受害者的處理方法。

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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