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絕複審安省上訴法院早前的裁決,意味2018年多倫多丹佛路(Danforth Avenue)大規模槍擊案的生還者及家屬,可繼續就槍械製造商提出集體訴訟。
事件發生於2018年7月,槍手持一支被盜的Smith & Wesson半自動手槍,在丹佛路上瘋狂掃射,造成18歲的Reese Fallon及10歲的Julianna Kozis罹難,另有13人受傷,槍手其後自行飲彈斃命。

部分生還者及家屬其後向槍械製造商提出集體訴訟,指控對方未有採用可防止非授權使用的技術。
惟案件在認證階段受阻,原審法官裁定原告的疏忽索償不符合集體訴訟認證所需條件,指其未能提出對所有原告均具共性的法律議題。
去年,安省上訴法院推翻原審裁決,認為原審法官在認證階段設下過高門檻,實質上要求原告在認證階段已須證明案情的實質理據。
最高法院今次拒絕受理上訴,意味上訴法院的裁決維持不變,集體訴訟得以繼續推進。
(圖:路透社、GettyImages)T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