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去年夏天在安省造成一名三孩之父死亡的司機,他現已在法庭承認罪行。
周一(27日),在安省新市法院,青年基魯巴納坦(Jaiwin Kirubananthan)就與去年8月一宗奪命車禍相關的五項控罪認罪,包括:危險駕駛導致死亡、肇事逃逸,以及三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
迎頭相撞奪命 三孩之父喪生
奪命車禍發生於2025年8月3日晚上約9時半,35歲的死者安德魯・克里斯蒂洛(Andrew Cristillo)駕車行經Whitchurch-Stouffville的48號公路,車上載有妻子及三名年幼女兒。
當時年僅18歲的被告駕車與其迎頭相撞,致Andrew當場死亡,其妻Christina及三名幼女受傷送院。三女兒當時年齡皆不足七歲。

死者胞兄Jordan曾痛心稱:「事故不能只是冷冰冰的數字,每個周末都有新聞說『一死兩傷』,但背後都是一個個破碎的家庭。」
家屬其後發起「Andrew』s Law」連署,列明幾項改革建議,包括:
- 凡被檢控危險駕駛者,須即時吊銷駕照至審訊結束;
- 對極端嚴重的危駕罪行,應實施終身禁駕。
家屬強調,要把痛苦化為力量,推動修例,「如果讓危險駕駛者持續待在路上,就是在害別人的命。」

18歲青年涉案 曾撞上載福特省長座車
事故涉案司機為當時18歲的青年Jaiwin Kirubananthan,他被控危險駕駛致人死亡、危駕致身體受傷等多項罪名,並被指肇事後棄車逃走及誤導公眾。
警方更揭露,他在2025年初曾涉一宗撞擊省警車輛的案件。2025年1月,一輛汽車在401號公路布羅克路(Brock Road)附近撞上一輛無標記安省省警(OPP)的車輛。當時車上正載有安省省長福特。福特與其保安隊成員未有受傷。
安省省長福特回憶時指,去年1月8日中午近1時,他在完成達靈頓核電站的公布後返程途中,於401公路皮克靈Brock Road一帶,座駕遭高速車輛「擦身而過」,驚險萬分。
福特當時形容:「若果再差三、四寸,就正中我司機位的車門。對方時速超過200公里,我們當時直行,突然有輛車從匝道切過三條行車線,魯莽瘋狂,簡直玩命。我們真的算命大,只差幾寸就出事。」福特續指,該名司機事後依然「回到車上繼續瘋狂駕駛,像個白痴一樣,危險至極」。
Andrew去世後,省長福特曾會見其家屬,承諾會「確保有一條Andrew』s Law」。
安省交通廳長沙卡里亞(Prabmeet Sarkaria)亦在去年11月25日表示,省府將回應安祖家屬早前發起的「Andrew』s Law」網上請願,提出立法修訂,凡被裁定危險駕駛致死者,將面臨終身禁駕;同時設立新增的即時道路駕照暫停機制,針對涉嫌危險駕駛者。
家屬促判終身監禁 「我們活在噩夢之中」
今日(27日)在法院外接受記者訪問時,死者兄長喬丹・克里斯蒂洛(Jordan Cristillo)表示,雖然被告認罪是邁向公義的「一步」,但他希望法院判處最高刑罰——終身監禁。
他說:「這個人仍需要接受判刑。我想清楚表明,對罪犯的同情,就是對受害者的殘忍。我期望刑罰能反映這宗案件的嚴重性、魯莽行為,以及這名罪犯的蓄意行動。」
死者兄長亦表示:「這個人一開始就不應該被允許上路。撞上加拿大其中一位最高級別的公職人員後,竟然能在這麼短時間內再次駕車,這暴露出制度上的重大漏洞,而『Andrew』s Law』正是為填補這個漏洞而設。」
當被問及事故發生九個月後家人的情況時,喬丹表示,雖然身體上的傷勢已逐漸康復,但心理創傷可能永遠無法痊癒。
他說:「我們活在一場噩夢中……三個小女孩要在沒有父親的情況下長大,而他的妻子則要一邊照顧孩子,一邊面對自身健康問題,卻失去了最親密的伴侶。」
「這些孩子非常堅強,就像她們的母親一樣,是我見過最堅強的女性。她們的身體正在康復,但我最擔心的是,這名罪犯讓她們背負了一生的傷痛。」
至於涉及省長座駕的另一宗案件,將於日後另行審理。Andrew』s Law相關立法目前已於省議會審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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