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大溫地區警方本周扣押了一輛林寶堅尼(Lamborghini),因為其超速行駛速度幾乎是限速的3倍,51歲司機為此付出約2,500元以上的代價。
據CTV報道,卑詩公路巡邏隊(BC Highway Patrol)稱,這輛林寶堅尼SUV周三(4日)晚上在連接三角洲和列治文的Alex Fraser Bridge上,以每小時197公里的速度行駛,而該路段的限速為每小時70公里。
警方是於周三晚上8點左右攔下這輛豪車的,司機是一名51歲的素里男子,他收到了警方開出的「一大堆交通罰單」。
#BCHighwayPatrol – Man loses Lamborghini after being clocked at over double the speed limit https://t.co/hoE2phjGQN pic.twitter.com/4gIdxJh3zj
— BC Highway Patrol (@BCHwyPatrol) February 6, 2026
卑詩省公路巡警的麥克勞克林(Michael McLaughli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有些司機似乎認為橋樑上可以免於超速執法。」
「這是一種愚蠢且危險的想法,橋樑上經常發生致命的交通事故。」
● 相關新聞:林寶堅尼超速兩倍行駛被截 遭警加罰未裝冬季輪胎
● 相關新聞:林寶堅尼司機因滑手機被逮 列治文警還揪出他無照駕駛
警方稱,司機和他的兩名乘客被家人接走,而涉事SUV則被扣押7天。
聲明指出,除了扣押和拖吊費用外,司機還因超速被罰款483元,因車窗貼膜違法被罰款109元。
警方表示,該名司機亦可能需要繳納至少3年的高風險保險費,令今次事故的總估計成本約為2,500元。
麥克勞克林補充道:「司機聲稱他當時正帶着自己從國外來的表親遊覽大溫哥華地區的景點。」
「結果,他們見證了危險駕駛的後果。我們很慶幸事情沒有變得更糟。」
圖:警方提供
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