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一艘船的船長因在西溫附近受保護的玻璃海綿礁區域設置捕蝦籠而被罰款4萬元。
據《 列治文新聞》(Richmond News)報道,上周五在位於北溫的省級法院上,阮歐萬(O Van Nguyen,譯音)在承認3項違反太平洋漁業法規的罪名後,被判處有期徒刑。
阮男也被禁止在明年捕蝦季的第一天進行捕撈,而這通常是捕蝦利潤最高的季節。
這3宗違法行為分別發生在2022年5月,當時正值漁業和海洋部管理的為期5周的捕蝦季節。
法官辛克森(Tim Hinkson)指出,玻璃海綿礁的封閉措施自2015年起生效,漁業和海洋部於2022年1月關閉了Mariners Rest、Collingwood Channel等礁石區。
(圖:Marine Life Sanctuaries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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