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法官措辭嚴厲裁決販毒案 指美國特工違法並侵犯加拿大主權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一名法官裁定,美國聯邦特工脅迫一名加拿大人參與洗錢陰謀,並向加拿大皇家騎警隱瞞其行動,這種行為「令人震驚且明目張胆」,不僅構成非法行為,更侵犯了加拿大主權。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卑詩最高法院法官穆雷(Catherine Murray)在措辭嚴厲的裁決中,鑒於美國緝毒局(DEA)的「惡劣」行為,下令中止對該加拿大人的訴訟程序。

該男子先前面臨被引渡至美國,他被控參與一宗可追溯至2015年的販毒陰謀。

穆雷法官於4月1日作出的裁決,已於本周公布在法院網站上。該案最初由《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報道

公開的裁決版本中隱去了具體細節,包括涉事毒販的身份、家鄉,甚至他被控從美國走私到加拿大的毒品種類。

案件核心人物,即那位「經驗豐富」的美國緝毒局特工,僅以「無名氏」(Jane Doe)的化名出現。

位於渥太華的美國大使館。加通社

根據法官的裁決,美國特工帶同兩名同樣越權行事的加拿大探員出現在男子家門口。該男子在法庭文件中被稱作「指定人」(named person),他表示之後曾3次被美國調查人員傳喚會面。

最終,他簽署了一份協議,同意協助他們調查另一名未具名的目標人物。

作為調查的一部分,美國緝毒局指示這名加拿大人安排一筆交易,為目標人物轉移一筆數額不詳的現金。特工派遣這名男子出國參與該計劃,法官的判決書指出,當他返回加拿大時,「他感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

穆雷法官表示,該計劃構成洗錢陰謀,並且「美國緝毒局在沒有加拿大監督或授權的情況下,誘使他從事犯罪活動」。

法官寫道:「美國緝毒局明知相關規定,卻選擇在加拿大境內秘密行動,瞞着加拿大皇家騎警。」她指出,美國緝毒局向皇家騎警提供了關於調查的誤導性資訊,而且是在數月前施壓要求該加拿大人配合調查之後才這樣做的。

穆雷寫道:「美國緝毒局蓄意、精心策劃且持續地侵犯了(指定人)的憲法權,這種行為違法且侵犯了加拿大主權。」

外國調查人員不能在加拿大境內充當警察。他們在加拿大進行行動時必須遵守一系列準則,包括接受加拿大執法部門的監督。

  

法官稱,美國緝毒局行為「將激起公眾的憤怒」

儘管該男子可能與美國緝毒局達成了某種協議,但美國檢方仍尋求將其引渡受審。因應該男子的要求,卑詩省法官下令中止引渡程序。

穆雷法官寫道:「美國緝毒局在此案中的行為將會激起公眾的憤怒。」

「雖然公眾高度關注販運及出口毒品的指控是否應受到起訴,但美國緝毒局在此案中的行為令人震驚且明目張胆,司法系統必須與之劃清界限。允許訴訟繼續進行就等於縱容這種行為。」

穆雷強調,這並非加拿大人首次因美國緝毒局的行為而被駁回案件。她指出,2002年,卑詩省一名法官也曾做出類似裁決。當時,美國特工在加拿大皇家騎警拒絕批准的情況下,仍繼續進行卧底行動。

此後,美國緝毒局特工參與了多宗涉及加拿大目標的調查,包括由聯邦調查局(FBI)主導的「巨型迴轉行動」(Operation Giant Slalom,該行動以涉嫌可卡因毒梟Ryan Wedding為中心,下圖);以及安省警(OPP)開展近期的「海灣行動」(Project Bay),此行動繳獲市值1.39億元非法街頭毒品。

CBC表示周五曾透過電郵向美國緝毒局提出問詢,但未立即得到回應。美國駐渥太華大使館拒絕就卑詩省的決定發表評論。

加拿大安全情報局(CSIS)前分析師戴維斯(Jessica Davis)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此案「令人憤慨」,並表示「這對加美兩國未來的執法合作來說是一個不祥之兆」。

美國緝毒局的網站列出了美國大使館及位於溫哥華的總領事館辦公室。該機構表示,其在加拿大的職責是「協調美加兩國執法部門所進行的國際毒品走私調查」。

該網站稱:「美國緝毒局在加拿大的兩個辦事處與加拿大方面合作處理各類案件,同時確保我們的行動符合加拿大法律和現有協議。」

(圖:美聯社資料圖片、美國加州地方法院、F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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