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安省最高法院駁回加拿大時裝大亨尼加德(Peter Nygard)提出的性侵定罪上訴,維持其4項性侵罪成及原有刑期。
現年84歲的尼加德於2023年被裁定4項性侵罪名成立,判監11年。扣除審訊前後已還押時間後,實際仍須服刑接近7年。
案件涉及1980年代至2000年代中期,多名女子指控尼加德於其位於多倫多的公司總部內對她們作出性侵,其中一名事主案發時年僅16歲。

上訴指原審法官程序犯錯
尼加德在上訴中指,原審法官在法律上犯錯,包括容許創傷專家證供呈堂。
其代表律師援引前加拿大樂隊 Hedley 主音 Jacob Hoggard 的案件,指出同一名專家證人、臨床心理學家 Lori Haskell的證供,曾因可能誤導陪審團而受到質疑。不過,Hoggard早前的性侵定罪上訴最終仍被駁回,法院認為並無造成司法不公。
尼加德一方認為,在其案件中,法官就如何使用Haskell證供向陪審團作出的指示並不足夠。此外,辯方亦指尼加德年事已高、健康欠佳,原有刑期過重。
控方則在書面陳詞中指出,即使接納Haskell的證供屬錯誤,亦屬「無傷大雅的錯誤」,不會誤導陪審團,亦未造成司法不公。
上訴法院維持原判
安省上訴法院周五(15日)公布一致裁決,由3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認同,接納該專家證供即使有誤,亦不影響裁決結果,並指原審法官向陪審團作出的指示,與Hoggard案「非常相似」。

裁決指出:「相關指示清晰而全面,並已處理有關疑慮。」法院又指出,辯方律師當時亦接受有關指示,並無提出反對。
上訴庭同時認為,原審法官並無其他法律錯誤,亦無理由干預刑期,強調減刑「並不合適」。
仍須面對魁省、美國多場審訊
尼加德創辦的女裝品牌公司Nygård 現已倒閉。他於6年前在美國執法部門搜查其紐約辦公室後,辭去公司主席職務。

他早前於緬省面對的刑事指控,則於去年被撤銷。法官認為,警方於1993年錄取事主口供的紀錄,在無合理理由下被銷毀,侵犯尼加德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
緬省檢方原本於2020年決定不提出起訴,其後省府將案件交由沙省司法部獨立覆檢,最終導致尼加德被捕。
尼加德法律團隊上月亦向緬省及沙省政府、溫尼辟警方等提出誹謗訴訟,有關指控尚未經法院審理。
此外,尼加德仍須面對魁省性罪行審訊,以及被引渡至美國,接受性販運及敲詐勒索等控罪審訊。他否認所有指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