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克業主等12年才收回存放發展商1000元訂金

加拿大都市网

一名約克區居民等了12年,才收回存放在發展商的1,000元,用作支付屋外公共地方一旦違規時用作開支的訂金

住宅發展商一般會向買家收取一定金額的訂金,以確保買家一旦對屋外公共地方有所破壞或違規時,以這筆訂金用作支付。

Sharon Andrews於2007年購入一間位於旺市Vellore Village地區內的新屋,當時該處是一個全新發展區;她表示,自新屋入伙後,一直等待發展商退回該筆1,000元訂金。

Andrews表示,一直有向市政府查詢,且被告知發展商會自動退回訂金;但到今年3月,Andrews才正式收到該筆訂金;但她進一步了解後,原來該筆訂金已於去年4月等待買家申請接收。

Andrews表示,不知道有多少新屋買家會知道該筆訂金已經可申請接收,或有多少人已經忘記曾支付這筆訂金。

她計劃在屋村範圍內逐家逐戶敲門通知鄰居可申請退回訂金。

Andrews向傳媒講述這事件後,有傳媒向約克區政府查詢,而約克區政府的回復,是訂金的條款,是由發展商與買家雙方定立,政府不在協議中佔有一席位置,政府亦不會退還或要求發展商退還有關訂金。

(圖片:Metroland) T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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