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最高法院決定受理卑詩省府和原住民的礦產所屬權判決的上訴。
卑詩省上訴法院去年底推翻了《礦產保有權法》,理由是該法在新的線上礦產申請系統上缺乏與原住民的協商和協商,違反了《原住民權利和保護法》(DRIPA)。
當時,挑戰該法律的兩個原住民部落之一——吉特薩拉族(Gitxaala Nation)發表聲明,稱該裁決具有開創性意義。
吉特薩拉族與埃哈特薩特第一民族(Ehattesaht First Nation)共同認為,卑詩省設立的《礦產保有權法》允許「自由礦工」在未與受影響的第一民族協商的情況下,透過自動化線上註冊系統登記在省級土地上的礦產權利,這與省政府的協商義務相悖。
卑詩省政府於2019年11月通過了《原住民權利宣言法》(DRIPA)。省府表示,該法案將聯合國宣言確立為卑詩省的「和解框架」。
卑詩省省長尹大衛(David Eby)在12月表示,上訴法院的裁決「可能使法院而非卑詩省民眾掌握主導權」。
尹大衛稱,省內居民透過其民選代表繼續掌控這項進程「至關重要」,因為這關係到卑詩省未來的繁榮和確定性。
加拿大最高法院尚未決定聽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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