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站海關早前截獲一名北上男旅客,在其酒店化妝包內,搜出沒有正常香味的精油及化妝品,經化驗內含冰毒溶液。
海關發佈消息,指西九龍站海關關員,抽查1名未向海關申報的入境男性旅客。打開背包後,海關關員從其背包內的化妝包中發現滴眼液、精油及化妝品等,其中洗漱用品盒、精油瓶液體沒有明顯香味。
北上男子將冰毒溶液放入化妝品、精油瓶內,遭西九龍站海關揭發。海關發佈
北上男子將冰毒溶液放入化妝品、精油瓶內,遭西九龍站海關揭發。海關發佈
北上男子將冰毒溶液放入化妝品、精油瓶內,遭西九龍站海關揭發。海關發佈
北上男子將冰毒溶液放入化妝品、精油瓶內,遭西九龍站海關揭發。海關發佈
北上男子將冰毒溶液放入化妝品、精油瓶內,遭西九龍站海關揭發。海關發佈
查驗過程中,當事人十分緊張,汗流不止。經現場試劑檢測,上述2項液體呈甲基苯丙胺(冰毒)陽性反應,含包裝重143.3克。後經專業機構鑒定,在該2項液體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
目前,該案件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