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時與三五知己吃宵夜、把酒言歡,本是生活中的一大樂事。然而,湖南新化縣卻有不法商家為提升食物風味、招攬回頭客,蔑視食安問題,偷偷在燒烤及滷味中添加毒物,令美味佳肴淪為害人「毒物」。
嗎啡 罌粟均可令人上癮
9月18日,湖南新化政法公布一則典型案例。2025年8月28日凌晨,曾有吸毒前科(已戒毒)的李明(化名)與親友到張強(化名)經營的夜宵店聚餐。餐後不久,李明按規定前往禁毒辦接受例行毒品檢測,出乎意料的是,他與同行的親友竟全被驗出嗎啡陽性反應。
在多次複核結果均呈陽性後,眾人百思不得其解。經禁毒辦工作人員排查,大家將疑點鎖定在當晚吃過的夜宵上,並隨即報警求助。警方趕赴涉案夜宵店,當場扣押店內的食品原料、滷水及燒烤調料粉等全部涉案物品。經專業機構檢測,證實該店使用的滷水及調料粉中,均含有嗎啡、罌粟鹼等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成分。
在食物中添加罌粟(主要是罌粟殼或罌粟籽)和嗎啡之主要用處是提味增鮮、強化食物原味,以吸引顧客回頭幫襯。
面對確鑿證據,店主張強供認不諱。經查,張強在2025年7月至8月28日期間,為提升菜品風味、增加營業額,在製作滷味和燒烤時私自添加罌粟,持續售賣一個多月,累計銷售金額為2,500元(人民幣,下同)。
案發後,張強雖主動向李明一行人賠禮道歉並支付民事賠償,取得其諒解,但新化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張強支付的賠償僅針對特定消費者,而其持續向不特定大眾售賣有毒有害食品,損害了廣大社會公共利益。
今年3月23日,新化縣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張強有期徒刑(暫未有詳情);同時判令其承擔銷售金額十倍的公益懲罰性賠償金2.5萬元,並責令其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刊登道歉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