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板明夫遇襲案︱台檢方求處港嫌犯廖港發囚5年 指黑幫「和勝和」成員收$10萬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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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幫派成員廖港發今年7月間在台中毆打印太戰略智庫執行長矢板明夫案,台中地檢署今日(6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名將其起訴。檢方審酌被告廖港發意圖透過跨境暴力產生「殺一儆百」效應,嚴重侵害民主制度及言論自由,具體向法院建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5年。至於同案已潛逃出境的4名港籍共犯,檢方已發佈通緝,並正另案深入追查幕後主嫌及在台協力者。

一拳最多可收$5000元

台灣中央社報道,當局6日指,全案經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刑法》傷害、公然侮辱、恐嚇公眾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將廖港發提起公訴。檢方強調,被告犯案目的不僅是傷害特定個體,更是意圖透過媒體傳播達到威嚇社會的威權目的,性質極其惡劣,故建請法院予以重懲。

檢方調查指出,被告廖港發為香港黑幫「和勝和」成員,過去曾多次在港接受金主委託毆打指定對象,行規為每毆打一拳收取港幣3,000至5,000元。至於同案的吳姓、馮姓、鄺姓及王姓被告,則均為香港「和安樂」(水房)幫派成員。

兩同黨臨陣退出

案情顯示,一名真實姓名不詳、自稱「陳偉豪」的「和勝和」成員兼行動組組長,得知矢板明夫將於今年7月前往台中永豐棧酒店擔任講座講師,遂出資委託吳男組成跨境施暴集團。

「陳偉豪」於7月1日聯繫吳男並分派任務。由吳男負責指揮與調度,廖港發負責現場勘查及督導執行,鄺男實際動手,馮男及王男則負責把風與回報。廖港發等人於當日起分批入境台灣,原計劃於7月5日完成任務後即時離境。

然而,馮男與鄺男因評估風險過高而決定退出。直到7月5日,吳男搭機離境前,將任務交由廖港發親自執行,並承諾支付港幣10萬元作為報酬,由王男留在現場協助把風。

台中搭機離境時被截

7月6日上午11時38分,廖港發在永豐棧酒店一樓大廳揮拳毆打矢板明夫臉部。廖男犯案後隨即變裝,意圖搭機逃往南韓釜山,最終在台中國際機場被警方及時拘捕到案;而負責把風的王男則已提早一步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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