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共同社引述多名知情人士於今日(1日)透露,關於日本企業富士電機集團兩名日籍員工,於今年五月因涉嫌觸犯「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在遼寧大連被拘留一事,當地海關機構已於六月中下旬對兩人實施正式逮捕。這意味着涉案兩人將無可避免地要接受長期拘押 。
報道指,內地海關機構認為,兩名被告涉嫌試圖將內置稀土磁體的摩打(馬達)等產品,以可拆卸的狀態進行組裝並申報出口。有關部門高度懷疑,兩人的真實意圖是在產品出口至境外後,再將其拆卸並非法取出其中的稀土磁體,企圖規避中國對日本實施的稀土出口管制。
日本政府披露的資料顯示,涉案兩名日籍員工是因「同一宗案件」,分別於5月18日及25日被大連海關拘留。根據內地刑事訴訟司法程序,執法部門在拘留涉案人後的37天內,必須作出是否正式逮捕的決定;而一旦被正式逮捕,從逮捕後至檢察機關審查並決定是否起訴為止,嫌疑人最長可被拘押達7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