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擬「流浪乞討人員」改稱「流散人員」 網民調侃應稱「待富人員」

加拿大都市网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將於2026年4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召開,當中會討論《社會救助法》草案的三審,其中擬將「流浪乞討人員」,改稱為「流散人員」。消息引起網民熱烈討論,有人調侃不如改稱為「待富人員」。

符合建成小康社會變化

據《南方周末》26日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新聞發言人施春風24日介紹,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將審議多部法律草案。其中,醞釀多年的《社會救助法》草案即將迎來三審。審議稿擬作的主要修改包括將「流浪乞討人員」的表述修改為「流散人員」。

施春風稱,隨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中國式現代化深入推進,中國「流浪乞討人員數量逐年下降、明顯減少」,目前相關救助管理機構救助的對象主要為走失或務工暫無着落等流散在外的「暫時遇困人員」。

施春風指,「流散人員」的表述更為準確、性、簡潔,符合社會實際發展。

而針對截留、挪用、私分救助資金等行為,增加規定對有關組織、個人可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下罰款等。

據報道資料顯示,內地民政部2025年6月曾表示,過去一年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共救助各類暫時遇困人員70.9萬人次。

2025年12月31日,民政部發佈數據稱,當年救助流浪乞討等生活無着人員62.5萬人次。

對於擬用「流散人員」新稱,網民紛紛表達意見,「用待富比較高大上」、「真難為它們了」、「直接寫個自由職業者其不是更文雅」、「一散解千丐」、「改為詩和遠方群體」、「改為自由人不站的更高嗎」、「中文真是博大精深」、「反正就是不當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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