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香港上市公司百德國際前主席兼創始人鄭慈太,在深圳火車站附近一間酒店遭一對男女設局劫殺,案件轟動一時。兩名疑犯其後落網,同年8月於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受審。庭上女被告趙燕香聲稱,自己14歲時曾被鄭慈太強姦,是案件的誘發動機之一。
男女被告先色誘後劫殺
據法院審理認定,2007年1月,39歲男子錢宇華為籌措與妻子離婚的40萬補償費,以及與23歲的情人趙燕香共同生活的費用,提出搶劫與趙燕香相識的香港富商鄭慈太。25日中午,趙燕香以介紹年輕貌美女子給鄭認識為由,致電約鄭慈太當天下午在深圳見面。其後兩人用假身份證在深圳火車站附近一間酒店開房,錢宇華預先藏匿在洗手間內。





當晚7時許,趙燕香將鄭慈太帶入酒店房後,錢宇華用毛巾蒙面,持彈簧刀從洗手間衝出,將鄭慈太制服。兩人掠去鄭身上現金(約港幣8000元)、手機、勞力士手錶、戒指等財物(約值33500餘元)後,錢宇華再用透明膠紙及電話線捆綁鄭的手腳,用床單將其包裹,再以雙人沙發壓住其身體,然後逃離現場。鄭慈太最終因頭部遭受外力撞擊,腦部積血死亡。酒店職員翌日中午發現鄭慈太時他已死亡。廣東公安事後大舉搜捕,2007年2月3日在湖南將涉嫌男女拘捕。
稱遭死者強姦淪為雛妓
案件於2007年8月1日開庭審理。趙燕香在庭上哭訴,12歲隨村裡的姐妹到廣東肇慶打工,後來14歲那年,在某酒店做服務員的趙燕香遇上了歐某,歐某經常買禮物給她,帶她出去吃飯。不過,有一天,歐某說帶她去東莞玩,涉世未深的趙燕香於是隨歐某到了東莞,怎料被「交給」東莞辦制衣廠的港商鄭慈太。鄭慈太當晚就在一座別墅里強姦了她。事後,趙燕香曾想過死,但第二天,鄭慈太帶她去吃喝玩樂,她就稀里糊塗地在鄭慈太那裡住了一個多月。之後,鄭慈太開始冷落趙燕香,趙燕香只好回到肇慶。自此她不斷換男友或被包養,淪落為雛妓。她說:「我恨他,他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強姦了我,又拋棄了我。」
趙燕香供稱,錢宇華得知她的經歷後非常惱火,認為鄭慈太毀了趙燕香的一生,應作出賠償。錢宇華亦在庭上承認,搶劫鄭慈太是為了替趙燕香討回「青春補償費」,同時也需要錢來支付離婚補償。
男死刑女判囚13年
公訴人指出,趙燕香聲稱曾被鄭慈太強姦,僅為其單方說法,無其他證據佐證。
2007年8月20日,法院一審宣判,錢宇華因搶劫罪被判處死刑,趙燕香因參與劫殺全過程,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法院認定錢宇華為主犯,趙燕香為從犯。
據悉,鄭慈太從事針織業起家,最後成為上市公司百德國際主席,1997年在東莞創立百德工業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