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逃税还涉两大罪状 传范冰冰可能会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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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冯小刚
范冰冰(右)因参演冯小刚(左)的新片《手机2》引起前央视名嘴崔永元的关注,卷入“阴阳合同”、“偷税漏税”风波。本报资料图片

星岛日报讯

女星范冰冰因卷入“阴阳合同”、“偷税漏税”风波,各种猜测满天飞。官方《证券日报》网6日发表自媒体“牛兄弟”的文章,指范冰冰已被有关部门调查控制,除税务问题外,还涉嫌参与有关银行违规放贷及腐败案件,最大可能是面临法律制裁。

6月初,前中央电视台名嘴崔永元公开爆料,指有明星仅仅只是在某剧组客串了一下,呆了4天,就收到6000万(人民币,下同)的酬劳。不过,为了逃税,明星工作室搞出两个合同,一个1000万,一个5000万。1000万的是纳税的,剩下的5000万是逃税的。“阴阳合同”引起公众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及公安机关随后介入调查。

目前,“牛兄弟”的文章获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网等具有官方背景的财经媒体转载。文章称:“最近很多人关心范冰冰的去向,牛兄弟不辱使命,认真打听了一下。这位昔日明星已被控制并接受调查。”文章说,“‘阴阳合同’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范冰冰还涉嫌参与有关银行违规放贷及腐败案件,最大可能是面临法律制裁。范冰冰参与拍摄的《巴青传》、《爵迹2》等上映档期一改再改,大概率要成‘无期’甚至‘绝迹’了。”文章认为,浙江东阳市税务局发给横店各影视工作室的一纸“税务事项通知书”,更始冲击著范冰冰被调查一案。

具有官方背景的“大白新闻”称,8月31日,河南林州涉贪企业主在受审时当庭举报当红女星范某。 由于范冰冰曾在2014年前往河南林州演出,因此此处的“范某”就被指是范冰冰。林州市私营企业家郭晓刚在庭审中,陈述在今年8月初,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到看守所向其调查当红影视明星范某税收问题一事。 郭晓刚还披露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支付当红影视明星范某200万出场费和代为支付66万税款的情况。

女星范冰冰卷入“阴阳合同”逃税风波后,“潜水”已经一百日!唐德影视于“阴阳合同”曝光之日(5月28日)股价收市报17.15元人民币,巿值68.4亿元人民币。近期该公司股价反复向下,5日收报8.39元人民币,跌幅较阴阳合同曝光之日超过五成,市值蒸发逾34亿元人民币。据知,范冰冰是唐德影视排名第九的大股东,持有1.61%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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