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都市網】11月5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布了楊紫與樓某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法院判被告樓某某公開道歉並支付6.5萬元賠付金。
11月5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布了楊紫與樓某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該案今年5月27日立案,被告樓某某發佈了4條涉嫌誹謗楊紫的博文,包括「熱衷營銷」「網暴素人」「施害於他人」「撕番失敗惱羞成怒」等言論,「惡毒」「作惡多端」「惡意霸凌」「惡魔」等侮辱性詞彙。
被告辯稱:1、楊紫是公眾人物對批評和職責應有一定的寬容度量;2、答辯人主要為吳亦凡粉絲,並非媒體或名人,影響範圍僅限於吳亦凡粉圈;3、原告要求賠償額過高。
法院判被告樓某某公開道歉;賠償楊紫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3萬;賠償楊紫精神損失費3.5萬。
楊紫與樓某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被告樓某某發佈了4條涉嫌誹謗楊紫的博文
楊紫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勝訴
(文章來源:新浪娛樂 https://ent.sina.com.cn/s/m/2020-11-11/doc-iiznctke08928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