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住在Sudbury的女子,在休產假期間遭僱主解僱,現正上訴至安省勞工關係局,試圖可復職。
Amy Gravelle在Sudbury的加拿大血液服務中心(Canadian Blood Service)工作,當她正在休產假期間被叫回公司,有管理層向她表示,已沒有工作安排給她,叫她以後不要重返公司,理由是,她原先的活動聯絡員工作,已合併至地區經理的職能內。
《就業標準法》規定,在大多數情況下,休育兒假或產假完畢後的僱員,有權獲得休假前相同的工作,如果之前的工作已經不存在,則有權從事類似職能的工作。
但Gravelle表示,從未獲安排類似職能的工作,公司只直接向她支付遣散費。
她表示,公司向她表示沒有工作要做,消息令她感到十分震驚,因為她覺得自己工作十分努力。
傳媒查詢加拿大血液服務中心,但該中心沒有置評。
Gravelle向Sudbury的勞工部(MOL)投訴,經調查後,勞工部認為加拿大血液服務中心終止Gravelle的職位有錯;勞工部表示,加拿大血液服務中心未能證實終止Gravelle職位的理由,且認為該中心計劃以休產假的理由作出終止僱員的決定有誤。
但即使如此,Gravelle仍未能重返公司,故勞工部命令加拿大血液服務中心須向Gravelle支付遣散費,及500元的補償金。
勞工部表示,由於勞資雙方的關係已經惡化,故恢復原狀是不大可能。
但Gravelle表示,因為僱主是過錯方,希望恢復其原有職位;她強調,與同事的關係沒有惡化,故不同意勞工部的決定。
Gravelle之後向安省勞工關係局(Ontario Labour Relations Board)提出上訴,希望能重返工作單位。
Gravelle表示,加拿大血液服務中心已宣布明年1月關閉位於Sudbury的診所,但會重新開一間新診所。
她表示,希望所有人都知道,即使處於休產假期間,並且《就業標準法》有明確規定,但並不意味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會必然受到保護
(圖片:CBC)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