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淫警要求醉駕女學生「上床換滅證」 得逞後唔認數遭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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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泰國一名女大學生指控,探耶武里縣(Thanyaburi)警察局一名警官向她索取賄賂1萬元泰銖(約2300元港幣)及脅逼與她發生關係。該女學生因為醉酒駕駛被捕,警員要求其支付賄款及發生關係,就會把罪證文件交給她。她一一照做後,該警員仍未有交予她任何文件。

《泰國日報》報道,這名22歲的女學生向帕凡納兒童婦女基金會(Pavena Foundation for Children and Women)舉報。她向基金會創辦人Pavena Hongsakuly交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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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陷入嚴重憂鬱,逐向帕凡納兒童婦女基金會舉報。(Pavena Foundation for Children and Women)
女生陷入嚴重憂鬱,逐向帕凡納兒童婦女基金會舉報。(Pavena Foundation for Children and Women)

 

她表示,8月30日晚上11時左右,她的車與一輛轎車相撞,她隨後到警察局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含量為103毫克(香港標準每100毫升血液內含50毫克以上酒精為超標)。

她承認在事故發生前曾與朋友一起喝酒。隨後,一名警官帶她到一處沒有閉路電視的區域。警官提出如果她願意付1萬元泰銖,就會替她隱瞞測試。否則,她將會因酒後駕駛被控,將會受到監禁和罰款2萬元泰銖。

她答應付款後,在兩份文件上簽名,一份是真的,一份是偽造的。警官亦詢問得知其住址和電話號碼。她付款後,要求警官交出酒精測試結果的真實文件。然而,警官帶她到一處娛樂場所,與她喝酒,並說除非跟他發生關係,否則不會給予文件。

帕凡納兒童婦女基金會致力於保護婦女。(Pavena Foundation for Children and Women)
帕凡納兒童婦女基金會致力於保護婦女。(Pavena Foundation for Children and Women)

 

最終,女大學生與該警官發生關係,但他卻沒有交還文件。女大學生認為,該警官並非初犯,他曾對其他人做過相同的事。

女生因為事件而觸發嚴重憂鬱症,導致住院三天。出院後,該名警官還到過她的公寓,促使她向基金會尋求幫助。

警察局長Jirawat Piampinsate表示,該警官工作兩年多,以往並沒有任何不當行為。但他本人對事件並未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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