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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1日 星期六 05: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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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法规

明日开始 22岁以下子女可随同父母申请移民

移民部正式放宽子女随父母亲申请移民的年龄,由目前的19 岁以下提高到22 岁以下,将自本周三起生效实施。图为温哥华国际机场。资料图片 根据加拿大官方网站显示,联邦移民部正式放宽子女随父母亲申请移民的年龄,由目前的19岁以下,提高到22 岁以下,将自本周三起生效实施。有律师指,这意味那些有年龄较大孩子的家庭将有机会一起拿到枫叶卡,这对占移民多数的华裔社区是一大好消息。本报记者张文慈报道 加拿大枢密院办公室(Privy Council Office)的公告显示,为加强家庭团聚,使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能够将年龄在19至21岁之间的成年子女带到加拿大,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Act,IRPA)已作出修改,规定22岁以下子女,将可以作为依亲子女(Dependent Child)随父母一同申请移民。 此外,过渡性条款也规定,如果在2014年7月31日或之前曾提出申请,而申请案目前仍在进行中,提交申请时子女的年龄仍在19至21岁之间,仍可能随父母一同申请移民。 移民律师赞好 2014年8月1日起,移民部在审批移民时对随行子女年龄的限制改为19岁以下,取代了之前的22岁以下。然而,许多19到21岁之间的青年并不符合经济类移民的申请条件,这让他们被迫与家人分离。联邦移民部此次放宽年龄定义,将令许多大学生将能够跟随一起移民加拿大。 李克伦 大温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周一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称,这是一个好消息,联邦自由党政府兑现大选承诺,放宽子女随父母亲申请移民的年龄。 李克伦说:「放宽规定后,包括父母团聚、技术移民、甚至卑诗省提名(PNP)商业移民申请人在移民时,都可以同为19至21岁之间成年子女申请移民,相信这对占移民多数的华裔社区是一大好消息。 」

随父母申移民年龄上限明日起放宽至22岁以下

■联邦移民部正式放宽子女随父母亲申请移民的年龄,由目前的19岁以下提高到22岁以下,将自本周三起生效实施。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张文慈 根据加拿大官方网站显示,联邦移民部正式放宽子女随父母亲申请移民的年龄,由目前的19岁以下,提高到22岁以下,将自本周三起生效实施。有律师指,这意味那些有年龄较大孩子的家庭将有机会一起拿到枫叶卡,这对占移民多数的华裔社区是一大好消息。 加拿大枢密院办公室(Privy Council Office)的公告显示,为加强家庭团聚,使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能够将年龄在19至21岁之间的成年子女带到加拿大,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IRPA)已做出修改,规定22岁以下子女将可以作为依亲子女(Dependent Child)随父母一同申请移民。 此外,过渡性条款也规定,如果在2014年7月31日或之前曾提出申请,而申请案目前仍在进行中,提交申请时子女的年龄仍在19至21岁之间,仍可能随父母一同申请移民。 移民律师赞好 2014年8月1日起,移民部在审批移民时对随行子女年龄的限制改为19岁以下,取代了之前的22岁以下。然而,许多19到21岁之间的青年并不符合经济类移民的申请条件,这让他们被迫与家人分离。联邦移民部此次放宽年龄定义,将令许多大学生将能够跟随一起移民加拿大。 大温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周一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称,这是一个好消息,联邦自由党政府兑现大选承诺,放宽子女随父母亲申请移民的年龄。 他说:“放宽规定后,包括父母团聚、技术移民、甚至卑诗省提名(PNP)商业移民申请人在移民时,都可以同为19至21岁之间成年子女申请移民,相信这对占移民多数的华裔社区是一大好消息。”

立遗嘱不想让亲友知道怎么办?律师:可以秘密安排

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透过遗嘱分配资产,但受益人名字往往引起伴侣怀疑。有律师建议立遗嘱者可以透过信托公司、秘密信托(secret trust)或者固定保险单,让没有纳入遗嘱的人士成为受益人,秘密地接受遗产。 多伦多律师Ed Olkovich说: “我曾经遇到一个奇怪个案,当事人跟我说:‘不要把那个人的名字纳入遗嘱,如果我这样做,我的伴侣会发疯。’”这名当事人其实只是想将一笔可观金额留给一名忠心员工,同时又不想让妻子感到可疑,“你都会想像到,有人会指控他有婚外情”。 事实上不论原因,坊间总有合法渠道让立遗嘱者将资产秘密留给受益人。渥太华律师Norman Bowley指,方法之一是交由信托公司安排,在当事人离世前后管理财产,例如当事人确切要求要把多少金钱给予谁人,他们都会照办:“他们很谨慎和专业,你的安排不会被公开,但前提是你的精神状况能够自行订立遗嘱,遗嘱毋须进行验证。” 秘密信托让你隐秘的分配遗产 另一种方法是将财产秘密放入秘密信托,例如立遗嘱者可以将财产留给其中一名兄弟姊妹,然后大家订立预先指示,将资金交给情人等秘密受益人,即使遗嘱其后被公开,受益人仍然可以暗中保护自己的财产。    Bowley续称,秘密信托最终如何执行,立遗嘱者的控制能力可能很有限:“如果你的兄弟姊妹在你离世后才变成无赖,他也可以将遗产袋袋平安。” 安省万锦市保险公司LSM Insurance发言人Lorne Marr建议,一份固定的保险单也可以让秘密受益人受惠:立遗嘱者无论在保险单列明谁是受益人,受益人也不属于遗嘱范围之内,因此也不受遗嘱公开后的影响:“保险单持有人可以选择由谁人受惠,只要他们属于可受保障范围,保险单的好处是可以取代遗嘱。” Marr表示保险公司发放款项时,受益人需要向保险公司解释与保单持有人关系,以及提交死亡证副本。Olkovich也指如果涉及金额庞大,法庭可以颁令公开保单相关资料:“如果户口有大笔现金消失了,总会有人去追寻下落。”

依亲移民抽签机制漏洞太多 退回名额直接作废不重抽

■ 移民部未承诺这些退回申请后空出的名额重新抽签。星报资料图片 今年是移民部首次透过随机抽签方式,选择父母、祖父母担保人并接受其申请材料。安省资深移民顾问吴冰向本报表示,近两日发现众多被抽中的人并不符合担保人资格。移民部已表示如果申请资料不全,移民部将退回申请不再处理。移民部也未承诺这些退回申请后空出的名额重新抽签,也即是说被抽中但不符合担保人资格的人,只能把名额浪费。这对于其他合资格的担保人不公平。本报记者报道 加华移民留学中心副总裁吴冰表示,由本周二移民部宣布完成抽签以来,短短几天收到不少电话咨询,都是那些被抽中但是不符合担保人资格、自认为很难成功担保的人询问如何处理。这些人都是自己在网上提交登记,事先并没有透过移民顾问,或个人没有仔细了解其是否符合担保人资格。 业界料高达30%放弃 吴冰又指出,「许多人抱着试试运气的心态提交申请,未想过真的被抽中时如何走下一步。有一位担保人指自己提交网上申请时,误将邀请父母探亲的收入要求,当做是担保父母移民的收入要求(后者要求高三成),现时被抽中才发现自己收入不够担保父母。 」 ■移民部一改以往速递申请表的方法,今年起在网上接受申请。资料图片 吴冰透露,另有一位被抽中的人则表示,自己的丈夫欲担保其父母移民,当初为了增加抽中机会,先生和太太两个人分别填写了网上申请,结果现在太太被抽中,但是依条件只能由先生做担保人,可是抽中的名额又不能转让。还有一位被抽中的人来电表示,被担保人患有绝症,估计很难通过体检。 吴冰说根据她个人判断,现时移民部所抽中的10,000名担保人,因类似上述各种形形色色原因,不符合担保或被担保资格而不得不放弃申请,可能占多达25%至30%。 有效收入年期要求改变 吴冰表示。这主要是移民部的网上登记表设计存在漏洞,缺少起码的资格筛选,才会有95,000人登记、当中许多人不符合资格的情况出现。她指这其中至少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网上登记表格未要求申请人填报收入,而合资格的担保人必须提交至少三年有效收入证明,达到所规定的担保人收入标准。 此外,移民部原先要求申请人日后提交申请资料时,要提交2013至2015年三年的收入证明,现时公布的新指引,则要求申请人提供2014至2016年的收入证明。听起来似影响不大,但实际上有不少2013年收入未达标的人士早前已放弃了今年的网上登记。对于2013年收入未达标、而2014至16年收入达标的人而言,这种改变令他们失掉了今年登记抽签的机会,非常不公平。 阖家为增中签机会登记担保同一人 吴冰认为,移民部网上登记系统存在另一问题,是没有严格机制筛选重复登记者。「一些情况下,担保人为了增加被抽中的机会,让家中的兄弟姐妹、女婿媳妇都填写网上登记表,申请担保同一对象。移民部虽然表示会去除重复登记者,但在填表时连被担保人的姓名都不要求填写,试问如何可以甄别哪些是重复申请者?如果多人分别登记担保同一对象,其中一人被抽中,但这人不符合担保人条件,抽签名额不能转给其他担保人,就只能浪费。 」 吴冰又表示,在当初进行网上提交登记时,移民部仅是透过一个确认页面告知申请人个案确认号码,不少申请人在未留意或是未意识到这号码重要性的情况下,未有纪录自己的确认号码。以至现时一些被抽签抽 中的申请人,不知道自己的确认号码。移民部则明确要求申请人未来提供正式申请文件时,要提交这一确认号码,这也造成不少申请人的困惑。 吴冰指出,虽然移民部未有说明所抽中的10,000人中,有多少属于不合条件的担保人,但由她所了解的情况及所接到的咨询来看,所占比例相当大。这种情况是由于移民部登记表格设计缺陷所引起,应该引起移民部重视并采取行动补救。如果说未来只是将这些申请案退回不再处理,也不将因此空出的名额重新抽签,那么对于那些未被抽中而需等待明年重新抽签的合格担保人,实在不公平。

关慧贞:偷渡人数增 不能坐视不理

联邦政府公布最新皇家骑警在边界截获非法入境人数持续上升,由今年1月的315人增加到3月的887人。当中有644人在魁省,170人在缅省及71人在卑诗省截获。 而在整体难民申请数目方面,3月份的难民申请有3,440宗,较2月份的2,885宗明显增加。 曾动议研究越境问题 联邦新民主党移民、难民及公民事务评论员关慧贞(图)在接受加新社记者访问时指出,以上数字反映出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的种族歧视移民和旅游政策直接影响到加拿大。事实跟政府较早时所说没有影响,并不一样。 关慧贞说:「自特朗普宣布他的歧视性移民和旅游政策后,我一直都要求(联邦)政府正视问题,不能把头埋在沙堆。我在国会提出紧急辩论,要求政府暂停加美的《第三国安全协议》,因为它令难民不能从正常边境关卡入境,令数以千计的人要冒险越境。上星期我在国会移民事务委员会提出动议要做研究,了解越境问题对加拿大造成的影响。但我的动议却被联邦自由党的议员投票终止辩论,结果无法进行投票。政府对边境问题坐视不理,只会令问题越来越严重。」 根据加拿大和美国所签署的《第三国安全协议》,经由美国边境通道进入加拿大的人是不能在加拿大申请难民,如果从边境偷渡进入加拿大,则可以提出难民申请。 关慧贞指,这项协议直接令来自美国国境的人只能透过不正常途径越境到加拿大。根据联合国公约,难民越境并不视作非法入境,因此不会被起诉。但难民申请人如果不符合条件,将被递解出境。本报讯

安全部长解释新例:未成年藏大麻 不足5克免刑责

■现有法例规定12至17岁人士藏有大麻可被检控。 资料图片   综合报道  联邦公共安全部长古迪尔(Ralph Goodale)昨日表示,全国娱乐用大麻合法化,不代表过去涉大麻而被定罪人士能够获得特赦,犯罪纪录会被消除;而联邦政府亦考虑18岁以下人士若藏有或分享不多于5克的大麻,或毋须面对刑事检控,惟最终司法权会下放予地方政府自行决定。 根据新提交的立法建议,18岁以上人士可以公开拥有不多于30克的干燥大麻、或份量相等的非干燥大麻,惟古迪尔接受访问时表示,联邦政府目前未考虑特赦因拥有少量大麻而留案底的人士。   贝理尔:减执法成本   古迪尔亦表明,政府在大麻正式合法化前,仍会继续致力执行现有的相关法律不会“手软”:“在草案进行立法过程期间,禁止藏有和使用大麻的现有法律依然有效,民众必须尊重这一点。” 根据现有法例,年届12至17岁的青少年,无论藏有多少大麻都可以被控,新例则建议若18岁以下人士藏有或分享不多于5克的大麻,将不面对刑事检控。 协助各联邦部门推行大麻合法化工作的自由党国会议员贝理尔(Bill Blair)表示,政府的最终目标是给予各省和地方弹性,让他们自行决定青年可藏有大麻的份量上限,并可选择向持有少量大麻的青年引进非刑事制裁,采用如现时安省以告票制度规管19岁以下人士买酒等措施。 贝理尔续称,不为干犯这类案件的青年留案低,能令执法更直截了当,并减轻执法成本。 资料来源:加通社

父母团聚遭变故 父亲去世妈妈签证被撤销

  星报资料图片 【加拿大都市网】叙利亚一对年老夫妇在等候四年,获批来加与居住于多市的儿子团聚,惟男方在办领移民手续期间猝死,女方因不是主申请人,移民签证被取消,要靠儿子重新申来加。传媒向移民部查询后,加国驻约旦领事馆向她重发签证。 卡西尔(Bashar Kassir,见图)的父母去年12月获发移民签证,其74岁老父今年3月28日在阿勒颇办理手续期间死于中风。联邦公民及移民部其后马上向他的遗孀、73岁的拉菲克(Fahima Rafek)表示,根据条例,主要申请人必须比随行家属早到步,故此随着他的死亡,女方的文件已无效,卡西尔必须再次根据家人团聚的规定,申请母亲来加。 卡西尔称:“我不明白为甚么政府选择把我妈妈留在战火地区,又要我额外花钱办理同样的手续,申请同样的签证。”他接到移民部通知后一星期,已为妈妈再次提交申请,并于5月1日获得新档案编号。《星报》本周向移民部跟进有关情况后,卡西尔家庭周三收到加国驻约旦领事馆的电邮,表示已完成处理申请,新签证已备妥,并存放在贝鲁特。 然而拉菲克取得签证的路途依然艰钜,阿勒颇的互联网服务中断,而且也没有直航机前往贝鲁特,卡西尔须要想法把移民确认信捎给年迈的妈妈,再找司机开半天的车把她送往贝鲁特。综合报道 资料来源:星报  

广告招牌法规详解 草地广告多违法!

  安托纽克指出有些非官方语言占据招牌太大的面积是违反《附例》要求的 草地广告大多是违反《附例》的。 执法人员在清除路边非法广告牌 这种质地钢性的捆扎在电线杆上的属于违反《附例》的广告牌  【加拿大都市网】新移民在加拿大住久了之后会发现,凡事无论巨细都能找到相应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做生意的人离不开的招牌和广告牌,不少行业除了在传统媒体上登广告之外,还喜欢做一些插在草地上的小广告,甚至也有人在电线杆上贴小广告,事实上,随意在街头张贴广告,是违犯了城市管理的附例的。 本报记者  李海涛 加拿大各地也有自己的城管,负责执行各个城市的《附例》。大多伦多地区的烈治文山市从今年5月份开始,在整个夏季清理街头巷尾的非法草地招牌。对于许多新移民小业主来说,如何推广生意又不惹着城管是个新课题。 招牌虽小有规矩 位于烈治文山市Hwy7和Leslie路口的时代广场(Times Square)汇聚了不少华裔商店,这里也和市政府近一街之隔。烈治文山市政府法规服务部总监、建筑办主任德韦瑞斯(John DeVries)和城市执法主管安托纽克(Alek Antoniuk),在这里进行检查标牌的时候接受了《加拿大都市报》的专访。德韦瑞斯表示,招牌的种类很多,就商业机构来说可以是商店名称的匾牌、移动广告牌、墙体广告、窗贴广告、电子告示牌等很多种类。商店业主在竖立招牌前无论是否需要许可,最好到当地市政府查询一下,因为大部分招牌是需要许可才能设立的。 烈治文山市城市执法主管安托纽克,曾经在省政府和多伦多市政府城市法规执法部门工作过20多年,刚到烈治文山市政府执法部门一年多,专门负责标牌《附例》的执法工作,也就是华裔移民熟悉的城管。安托纽克表示,烈治文山市关于招牌的《附例》针对商家来说,主要是规定招牌的尺寸、数量、位置。 目的是以便让大众通过招牌可以方便准确地找到他们需要的服务,不至于因招牌造成困难或者被招牌的不明指示而被搞糊涂。此外招牌还要与周围的环境相融,与整个城市的风格看上去协调。也要符合城市的整体规划、设计和当地古文化的要求,还要兼顾不会过分吸引行人和车辆的注意力,不会影响交通安全。对周边物业造成的影响最小,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比如发光招牌距离居民去过近,造成光污染等。 比如,商店内常见的营业标志“Open”可以是发光的,但是不能是灯光闪烁的,那样会影响驾驶者注意力,这种牌子没必要太醒目。德韦瑞斯指出,不管是贴在窗内还是外面,只要目的是让外面的人看到,都属于窗贴标志,不能发光,每个单位只能贴一个。如果是一层窗户的话,只能占单扇窗户面积的15%,而不是整个窗户,二楼的话可以占但扇窗户面积的25%等。 非官方语言不能超过一半 就华裔商家来说在英文名称的基础上一定会再加上中文,有的甚至全部中文。安托纽克表示,按照《附例》规定招牌上非官方语言文字(非英语或法语)不能超过总面积的50%,更不用说完全没有官方语言了。他指出这里所说的招牌不仅仅是商店名称的匾牌,还包括电子显示牌和窗贴广告。 就时代广场来说,有的商家的电子广告牌显示的内容完全是中文,贴在玻璃窗上的大甩卖广告也完全是中文。这样对非中文使用者就不具备指示性,不知道这里在做什么,比如他们如果想买衣服或其它什么东西,到了这里就会显得很困惑。不过,烈治文山市政府法规服务部总监、建筑办主任德韦瑞斯一再强调,这不仅仅是华人社区存在的问题,所有少数族裔都可能存在,不能把这个问题标签为某个族裔独有的。 我们经常会发现有的华裔商店招牌中文和英文名称完全是不一致的,并非对应的翻译。德韦瑞斯表示,市政府对这一点并无要求,也就是对非官方语言文字的内容没有任何规定。他强调,他们的工作不是文字警察,而是依照城市《附例》执法而已,店主使用非官方文字想写什么是自由的,只不过不能超过50%这条线。 安托纽克表示,烈治文山市的人口结构在近十几年有了很大的变化,比如最近10到15年的新居民主要来自香港和中国大陆,最近一波新居民浪潮则是来自中东地区,是一个变化的多元化的社区。因此,在制定市政府执法《附例》时很重要的一点是,要避免关注特定的族群,因为人口的结构的拼图是在不断变化中的。 烈市清理上千小广告 在今年夏天开始的清理无许可草地招牌行动中,烈治文山市政府执法人员共清除了1600多个这种草地招牌,而这种行动在随后几个月还会持续进行。其中主要是装修、灯箱等类别的小广告,有的插在公共草地上,有的则绑在电线杆上。 夏季街头许多车库甩卖的指向牌子,大部分是固定在路口的电线杆子或交通信号杆上。《附例》中规定是可以贴附在电线杆上,但不能是安装交通信号的电线杆、交通标志杆或者交通标志上,以免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影响到交通安全。安托纽克指出,虽说这种牌子不需要申请许可,但如果夏天每月都要甩卖,也同样是违反市政府条例的,也会影响到邻居的生活。 在中国常见的电线杆小广告在这里居然也是不需要申请许可的,但是也有一些要求。比如说不能是钢性材料(软材料)、大小不能超过216 mm x 280 mm、距地不能高过2.5米、只能用胶带固定、要在小广告右下角注明张贴日期、张贴最长不能超过7天、在某些区域禁止张贴等。他强调,尽管《附例》中允许贴这些广告,但是很多电线杆的所有权归电力或燃气公司所有,他们有权清除一些他们认为危及安全的小广告。 安托纽克表示,在待售待租屋业上的地产销售牌子是不需要申请许可的,其他放在各个路口的地产广告牌子(如周末插在路口草地上),从严格意义上讲是违反《附例》的。烈治文山市目前对其处理的方法是如有投诉才进行调查处理,或者在专项执法时予以集中没收。 除此之外,常见的问题还包括需要许可而没有许可的招牌;可能影响车辆、行人视线;招牌设立在公共物业上;维护保养不当已经失去引导功能,甚至破损不堪对行人和车辆形成威胁的招牌;影响到停车位的招牌;设立在十字路口三角地带的招牌;堵塞消防通道、影响门窗开闭功能等会导致救援人员难以通过的招牌;距离居民区30米以内的灯箱招牌(有大街相隔除外)。 所有被没收的标牌都需要暂存30天,业主根据实际情况,或支付罚款或申请许可后取回。比如每个标牌在第一个星期,标牌的主人需要支付200元可以取回,第二周才来取需要支付235元,这个保管费每周以35元的幅度递增。如果超过30天无人认领或者过问,执法部门有权不经通知予以销毁。 为了保障市容,烈治文山市政府和许多标牌公司都有合作,至少让他们了解相关《附例》,然后为客户提出建议遵守法规。不过安托纽克也遗憾地表示,大多伦多地区标牌公司众多,不能一一沟通,各市规定又不同,这里插的标牌可能是其他城市的公司制作的。 加拿大城管不暴力 城管,作为一个市政府的执法部门,在中国已被理解为暴力和强悍的像征,城管打人的新闻层出不穷,网上也曾经传出“给我城管三千,还你世界和平”的段子。但加拿大的城管似乎是温柔了许多,规模与中国比也相去甚远。 据烈治文山市城市执法主管安托纽克介绍说,烈治文山市总共有3名执法人员负责标牌《附例》的执法工作,由于辖区面积过大,主要是受理投诉再进行调查和处理。因此,居民们如果发现在自家物业内有他人的非法招牌,可以致电905-771-0198,或者发电邮(bylaw@richmondhill.ca)投诉,也可到标牌许可审批办公室投诉(East Beaver Creek Road 225号的四楼)。 安托纽克说他以前在多伦多市政府工作时曾经接待过不少中国代表团,都是来学习城管执法的,中国的同行都很奇怪在加拿大执法会如此轻松,而安托纽克也很奇怪城管怎么能和商户打起来。安托纽克表示,在执法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平等原则,如果每一位居民都感觉被公平地对待,执法工作就会容易很多。 烈治文山市政府法规服务部总监、建筑办主任德韦瑞斯也表示,作为执法人员他们非常尊重商户,因为他们是纳税人,在供养着这个社会。即便是有违反《附例》的行为也要礼貌待之,绝对不会粗暴执法。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就会先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一般在四周左右。他表示,考虑到业主需要时间去整改制作新的标牌,时间上都是比较宽松的。当然,如果商户丝毫不尊重《附例》的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一些特殊情况,执法人员可以随时动手清除,比如严重侵扰私人物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则不需要先通知再等候等程序,这些行动由执法主管人员独立作出决定。执法清除的费用会加在业主的地税单中,交税时一并收取,业主如有不服可以通过司法手段上诉。德韦瑞斯回忆说类似的案子不多,6月份只有一个要上庭的案子。 在烈治文山市标牌违反该《附例》的处罚,按照《安省市政法》规定最低为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细节是分为多处违反和多次违反之分。业主的标牌有多处违反《附例》的不同规定,每个违反之处罚款在500元到1万元之间,总额加起来可能会超过10万元。如果属于屡教不改多次违反,每次罚款也在500元到1万元之间,但多次总额也可能会超过10万元。 对于违法标牌的责任人,烈治文山市《附例》还规定了一个推定原则。如果在一个私人物业上发现了非法标牌,执法人员会推定业主或者居住人应该为此负责,当然当事人可以通过举证予以反驳和推翻这一推论。 如果是在公共物业内发现的非法标牌,标牌上出现的人名、公司的法人等会被推定为肇事者。对于那些没有任何个人和公司名称等信息的非法标牌,如果仅有电话的话,电话的主人会被推定为肇事者,需要为产生的罚款和费用买单。当然,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居正等方式推翻这种推定。 哪些招牌不用申请? 按照烈治文山市《附例》规定,也有许多不需要申请许可的招牌: 经过私人业主同意在其物业内设置的招牌;不违反建筑标准和市政府《附例》的招牌;在规划为农业区域内的屋主,可以在自家物业内设置销售自家农产品的招牌,招牌最大面积不超过3平米,最多只能放置1个双面招牌或2个单面招牌,销售后24校内要予以撤除;除居民区外都可以拉横幅式招牌;非广告性质的纪念标志牌等,最大不超过0.2平米,只能挂在屋墙上,标牌不能发光。 对物业进行装修、园艺、修理后,施工公司可以在该物业上设立临时性广告招牌,最大面积不超过0.3平米,工程结束2天后应予以移除;私家物业的指路牌,每家最多设置8个,最大面积0.5平米,设置在地面上的最高高度为1.2米,在墙体上的只能在该建筑第一层的墙上,招牌也不能发光。 旗类标志、公共教育、宗教、慈善组织的招牌,每个物业最多三个,连支撑杆子最高不能超过6米,上面不能有商业广告内容,不能发光;旗帜、国家或者公民徽章,连支撑杆子最高不超过6米,不能发光;不会发光的营业时间表;禁止穿行(No Trespassing)标志;非广告的幡类标志;贴在窗上的标牌或张贴画(非居民区),每个物业不超过6个,每个张贴画不超过0.15平米,不能占据窗户面积的25%以上,不能发光。 安置在需要出售、出租物业的地产类标牌,在居民区最大不超过1.2平米,其他区域不超过3.5平米,高度不超过1.2米,成交后14天内要予以移除,不能发光。 慈善活动标牌可以设置在私人物业、市政府指定的公共用途物业范围,比如社区中心、公园等。慈善标牌必须是可移动的、最多不能超过双面、标志部分只能是单色,整个标牌不超过三种颜色,面积最大不超过4.46平米,高度不超过2.4米。设置的位置要远离路口15米,距离私人车道1.5米以外,距离任何地界分界线3米以上等,放置最长期为连续14天。 私家地也不能乱插牌 2013年多伦多市(Bloor West Village)居民Carol Trainor和Don Schmidt因为在自家门前草地上,长期竖立两块表达他们希望连接市中心到机场应使用环保清洁列车意愿的标牌“Clean Trains Now”。但市政府执法人员在八月的一天上门告知,有人投诉他们的标牌,尽管是在私人物业内,这也是违反市政府关于标牌《附例》的行为,还要罚款52元。执法人员解释,只有收到投诉才会前来检查执法。 他们非常惊讶市政府还有这种规定,大部分也不知道这个规定。在两位夫妇看来这个标语牌不俱仇恨性,而仅仅是教育性的标语牌,是一种表达言论自由的权利。 根据多伦多市政府有关标牌的《附例》规定,禁止大部分没有获得需要许可而竖立的标牌,除了个别的情况除外。比如卖房(For Sale)、房屋开放展示(Open House)、选举牌(需交纳押金)、本地慈善(宗教、非牟利、居民、社区等)组织活动告示牌、车库大甩卖(garage sale)等。  

汽车玻璃积雪太厚 80老翁收告票

【加拿大都市网】 警察推特图片 据CP24报导,一名80岁老旬因其汽车挡风玻璃上的积雪太厚而被警方发告票。 安大略省警方指,昨天一名军警在圭尔夫西北约100公里的布鲁塞尔发现一辆汽车几乎完全被雪覆蓋,只是露出玻璃一角,因而向车主发出告票罚$110。根据高速公路交通法,驾驶时视线被阻均属违法。 发出告票后,军警要求车主先清除积雪才可继续驾驶。  

法律连线:买房面积缩水 能告倒卖方吗?

  《都市地产》图 作者Mark Weisleder为多伦多地产律师 【加拿大都市网】常有买家和地产代理投 诉说,他们在成交后发 现,买的房子或Condo单位的 实际面积,小于MLS电脑盘挂 牌资料标明的数据。 我第一个念头是“难道面积成交后缩小了﹖” 换句话说,既然楼房面积对你来说很重要,为何购买之前没先量度尺寸? 关于房屋面积,应该留意以下5项要点:  1. 如果你购买的是建筑商计划,没有任何项目是确定的。 部分建筑商会在购买协议附带的计划书中标明尺寸,有些不会。 即使有标明尺寸,新屋保証计划(Tarion Warranty Programme)也允 许已注册建筑商有2%以下误差。可惜,即使误差超过2%,建筑商也不 会受到惩罚。 当误差超过2%,买家可以要求调整价格。但依我的经验,大多数建筑商都不会同意。另外,尺寸究竟是度量 室内居住面积,还是连同外墙厚度,人们普 遍感到困惑,有时又可能不计算屋内支柱或 其它障碍物。因此,即使依据建筑商计划来 计算面积,可能仍会有误差。  2. 如果误差很大,买家可以提出诉讼。 买家发现卖家故意错误描述尺寸,且误 差很大(比如相差多达10%),买家能否成 功告倒卖家?经判决的案例有两种结果。部 分案例中,负责挂牌的经纪公司要承担没有...

房子生前转让未注册 属于遗产还是礼物?

  遗嘱验証需要一定费用,事前合理的计划可以降低遗嘱验証税,例如以无条件的屋契作为餽赠。(星岛资料图片) 作者Bob Aaron为房地产律师,原文刊于《都市地产》 【加拿大都市网】Ann Sproul签署一份契约,将房子的产权转让给儿子,在她过世后,房子究竟属于遗产还是礼物?安省高等法院今年2月份的判决,为那些欲将物业传给后代,并希望避免就物业向省政府缴付1.5%的遗嘱验証税(estate administration tax)的人,提供了一个途径。 Ann Sproul是多伦多Hillsdale Ave. E.一物业的注册业主,拥有54%业权,而她的儿子James拥有屋子其馀46%的业权。她于2011年1月过世。 早在2002年11月,Ann签署了一份契约,将自己拥有的那部分屋子业权转让给James。她把契约交给她的律师,但当律师尝试注册契约时,出现了小小的业权问题。律师致电James,要求他查看,但James什么都没做,所以这份契约于Ann在生之时一直都没有注册。 Ann在遗嘱中,将全部财产留给她的女儿Marilyn和儿子James,由两人均分。Marilyn到在母亲死后,才发现母亲曾签名把自己的业权转让给James。 最后,兄妹要对簿公堂。Marilyn的立场认为业权转让的契约无效,因此遗产应包含她母亲拥有的54%屋子业权。如果法庭的判决有利于她,她最终会获得母亲持有的业权部分的一半。 Marilyn坚决主张契约无效,因为它从来没有注册,James则认为物业完全属于自己。 案件今年2月在安省高等法院进行审理,法官Laurence Pattillo裁定,契约无论因为何种原因没有注册,都不影响其有效性。当Ann把契约无条件地交付给律师,这就是一份有效的礼物,不属她遗产的一部分。因此该房屋属于James,他毋须与妹妹分享。 法官Pattillo将他的判决与上诉法院在1960年的一宗案件判决作对比。在该案件中,John Timothy Wilson签署了多份房契,赠予几名受赠者。他把房契交给律师,并指示律师在他死后才交付给受益人。上诉法院裁定,这类已签署的房契就不属于礼物,因为当中附带“死亡”的条件。 至于Sproul的个案,法官Pattillo裁决称,Ann把契约无条件地交付给她的律师,等同把礼物给予James,故该契约具有效力。 现在看来,要避免在物业上支付安省1.5%遗产验証税的合法方式,就是签署房契,交付给受赠者或者律师,在死后才进行注册。 在精确的法律意见下作妥善处理,无条件提前交付已签署的楼契,可以成为一种有效的遗产规划工具,以减少需要支付的遗产验証税。 要符合转让的资格并在死亡后生效,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应以书面形式清楚写明契约的交付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它可以在死亡前或后进行注册。 • 已签署的授权书,应该指定一名特定的房地产律师,或者是“任何安省房地产律师”注册契约。 • 文件应清楚地指明它是一份礼物。 如果涉及的物业并非主要居所,在交付屋契或者在进行注册时,要缴付联邦资本增值税(Capital Gain Tax),在这些情况下应寻求税务谘询。 不过,注册遗嘱和遗产专家(mrwills.com) Ed Olkovich警告说,将已签署的契约交付给律师,可能会带来其它问题和引发潜在的诉讼。他说,在没有适当的法律意见下企图去回避遗嘱税,会产生更大风险。Olkovich总是告诉他的客户:“支付遗产税是保持控制权的一个很小的代价。”(独家专稿,谢绝任何形式转载,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暴风吹倒大树砸死屋内女子 该谁负责任?

【加拿大都市网】 CTV电视截图   据CBC报道,周四早晨大温地区大风。Port Moody女子Jill Calder在家中睡觉时被倒下大树打破屋顶砸死。这棵树是位于她屋后一条绿化带上的。那么谁应该为维护保养公共领地上的树负法律责任呢? 人身伤亡律师Shadrin Brooks说,市府不能为公共领地上的树负法律责任,除非有证据显示这棵树未被维护保养。如果这棵树很明显已经死了,或者快要死了,也可能可以提出异议。 温哥华公园局(Vancouver Park Board)公园运营主管Howard Normann说,四名官员每年要巡视温哥华每棵树至少一次。还有额外员工对树木进行常年维护。 他说,尽管气候变化导致恶劣天气增加,造成昨天的惨剧,温哥华树木维护项目将仍然保持现状。但他说,居民如果看到一棵树可能带来危险,应该通知市府。  

华裔女居住时间不足427天 但仍成功入籍

【加拿大都市网】   ■联邦公民暨移民部申请司法复核,拒台妇入籍加国,但不成功。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一名来自台湾的加国永久居民申请入籍,因曾数度返台湾照顾病重家属,令入籍前居住加国时期,较法例要求差距逾420天,公民法官使用案例的测试,确定该名女子常住加国,符合申请入籍的居住要求。联邦公民暨移民部不服,向联邦法庭申请司法复核。联邦法庭聆讯后,主审法官认同公民法官决定,驳回移民部司法复核申请。 联邦法院于今年1月13日在哈理法斯市(Halifax)开庭聆讯,主审法官邵斯科(Justice Southcott)于1月22日发表书面判决。据判决书显示,该名女答辩人与丈夫均来自台湾,两人育有子女,一家住在哈理法斯市。她的丈夫是合资格加国针灸师,两夫妇在哈理法斯市购买物业出租。 女答辩人于2010年10月26日申请入籍。根据法例的居住要求,她须证明由2007年2月3日取得永久居民身份那天,至2010年10月26日申请入籍的「有关时期」(the Relevant Period),在加国居住至少有1,095天。 在上述期间,女答辩人多次前往台湾,照顾病重家属。由于她在入籍申请申报在国外时间多于在国内时间,其申请被转介公民法官聆讯审理。女答辩人当初在入籍申请申报了703天在加国,658天不在加国。但计算遭检视申请官员修定,不在加国的日子为692天。在「有关时期」内整体不足日子达427天。 审理女答辩人入籍申请的公民法官采用Koo案例的测试,判断她是否达到法例中的居住要求。该名公民法官表明,测试是不要求入籍申请人全数1,095天身处加国,而是考量入籍申请人是否以加拿大为经常、正常、惯性居住的地方,并判断申请人是否将其生存模式集中在加国。   移民部指错误应用测试   在申请司法复核聆讯,联邦公民暨移民部的立场是,该名公民法官错误应用居住要求的测试,以及Koo案例的因素,去克服入籍申请者身在加国日子重大不足的情况。 联邦公民暨移民部指出,一名公民法官判断一名入籍申请者是否达到入籍的居住要求,是混合了事实与法律,所涉判断根据合情合理的标准可作检讨。女答辩人的代表律师则表示,公民法官应用Koo案例的因素时,必须检视入籍申请者不在加国的理由,就算申请者有极长时间不在加国,公民法官是必须考虑其理由。 主审法官邵斯科在其判决指出,上述公民法官在应用Koo案例的测试时,与此测试的最终目的是连贯一致,亦即是去评估一名入籍申请者是否拥有一份与加国充分地坚固的连系,因而有理由去授予公民身分。 公民法官依循其分析最后达至结论指加拿大就是答辩人经常、正常、惯性居住的地方,并认定她已将其生存模式集中在加国。 邵斯科亦表示,公民法官的结论是属于可接受结果的范围,并且是合理,因而驳回联邦公民暨移民部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  

加国离婚夫妇为争夺共养的两只狗打官司

【加拿大都市网】   ■一对离婚夫妇为争夺二人曾共养的两只狗而提出诉讼。图片与本案无关。资料图片 ■法官以一份长达15页的书面报告拒绝了二人的诉讼。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爱狗人士往往将宠物狗视为家庭一员,以至于有一对离婚夫妇竟要为了狗打监护权的官司。但法官判定从法律意义上,狗只是家庭财产,并不同孩子一样享有家庭成员的权利。法官斥当事人为此兴讼是滥用法庭资源。 这对离婚夫妇居于沙斯卡通,为了家里的两只狗,不惜各自聘请了律师来打监护权的官司。其中,丈夫的上诉依据是《家庭财产法》,而妻子则是要求将狗当孩子一样看待,进行监护权的审批。然而,法官拒绝了二人的诉讼,也没有开庭,但出了一份长达15页的书面决定。该份法庭文件依据的宗旨是:狗就是狗。在法律上它是财产,是被驯养的动物,不享有家庭权利。 当事人于2000年6月结婚,并无子女。婚前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同意如离婚只有婚后的共同财产才进行分割。双方在他们的起诉书中,各自陈述了自己对家中的两条宠物狗的购买、照顾的细节。但二人各执一词。妻子说丈夫爱养猫,养了好几只猫,但对狗却疏于照料。但丈夫则不承认这种说法。 男方遛狗后拒归还 离婚后,二人婚后所购买的住宅不得不出售,妻子住在自己母亲家,两只狗也随她一起住。丈夫也经常去看狗,有一次他在领其中一只狗去遛狗后,将该狗留在了自己的住处,很长时间拒绝归还,为此令妻子非常痛苦。尽管他最终将狗还给前妻,但也随即以家庭财产分割不公的理由展开诉讼,要求自己可以拥有其中一只狗,至于是哪一只,可以由妻子决定。 妻子于是也提出了监护权的诉讼,称丈夫对狗疏于照顾,两只狗的监护权都应归她所有,丈夫只可以有探视时间,但每次探视不得超过一个半小时。至于狗的一切健康、护理、清洁和看兽医等的责任由妻子全权负责,不需征求丈夫的意见。 法官在书面材料中表达了对此案件的看法。他称,在当今这样令人难以置信的繁忙司法系统中,有关涉及儿童福利和家庭事务的案件都要常常延误,甚至要等几个月才能裁决,而本案的当事人却选择把这次争端混同于法律争端。他相信,对他们来说,这是最重要的事情。但这必须对照其他事项进行衡量,很多事情是更重要的,用这件事消费稀缺的司法资源是浪费,他认为这样的上诉应该不予鼓励。 ■法官指宠物只是财产,不能按儿童抚养原则处理。图片与本案无关。资料图片 “如果争持不下 卖狗分享收益”   在法官对案件的分析中,通过举例说明了狗既不能作为家庭财产被分割,也不能像孩子一样享有监护权。法官承认,大多数人,不把自家的狗看作财产,而是作为家庭成员,但这种选择不能改变宠物是财产的法律。当然,宠物狗也有别于其他私人财产。对宠物的立法保护只是为了防止牠们被残害和虐待。虽然动物和无生命物体之间是有区别的,但也不能否认这两者都是财产,不能按儿童抚养原则处理。 法官举例,小狗一般来说可以通过配种繁殖,也可以获取销售利润。但我们不能购买我们的孩子,也不会为了确保良好的血统去通过配种繁殖下一代。当我们的孩子病重时,我们不会进行经济成本/效益分析,看看是否孩子要接受治疗。我们也不会为了避免痛苦,选择结束孩子的生命。当我们的孩子有不当行为,哪怕很严重和重复发生,我们也不会给他们带上狗套,甚至把他们处死。 至于,作为家庭财产的分割,法官也不认为,每样家庭财产都可通过法官来判定归属。如一把摸黄油的刀,法官不会判定它是应该归妻子所有,丈夫可以每周借用一个半小时去摸黄油。 法官督促双方要尊重法律的基本规则和常识。总之,法官不准备为狗的归属作出判决。他警告当事人,在预审会议上,如果双方仍争执不下,法院有权勒令将狗出售,再让双方分享收益。但他相信这不是双方原因看到的结果。  

公司报税交给会计 会计忘记报税 谁负责?

【加拿大都市网】一年一度报税季节雷打不动,眼看就到了公司报税的最后期限。今年有几家公司头疼的不是今年还没报税,而是连去年的税都不知道报到哪里去了。几年来一直给他们提供的报税服务会计也找不到,而且还不断收到加拿大税局的催款信。 本报记者 李海涛 当事人韩先生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记者专访时声称,他和几个朋友的公司都不是很大,几年来一直由一位姓马的会计报税,也没出现过什么差池。由于他们的业务较小,因此马会计的收费也不高,只收300多元,不像其他公司报税多在千元左右,从价格上看很有吸引力。 ■加拿大德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池朝晖 一分钱一分货责任也不同 2015年9月开始,韩先生称他给马会计发了几封关于报税的邮件都没有回复,那时就觉得有些蹊跷。果不其然,今年他们收到税局的信,原来去年马会计收了钱,却连税都没有报。韩先生怎么打电话,马会计都不再接听。于是他立刻联络其他几个都在马会计那里报税的公司,原来他们也都收到了税局的通知。这几家小公司不但交了报税的钱,还要再付欠税的罚款。这边人找不到,那边罚款不敢不交,这简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加拿大德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池朝晖,是一名特许会计师和持牌审计师,他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专访时表示,在安省给公司和个人报税的服务资质是不受监管的,也就是说所有的人都可以做这种服务,报税并不高深。只要你相信他,无论对方有没有会计师头衔都可以帮你报税,并非只有专业人士才能做。选择没有资质的会计师去报税,如果漏报、误报甚至不报,都是由当事人自己负责,不会涉及报税代理人的责任。 据池先生介绍,在安省律师和医生的头衔不能乱用,只有其成员才能专用。但会计师的头衔不受法律的保护,用起来就比较随意。所以会计师行业就出现了行业协会,其成员叫做特许专业会计师,也就是CPA(Chartered Professional Accountants)。想要拿到特许专业会计师(CPA)的头衔,需要通过该机构的一个认证过程,申请人要达到一个标准。这个头衔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乱用。申请人不但需要专业的知识、工作经验,还要通过考试。成为CPA之后,还要缴纳职业保险,执业行为要受到监管,违反行业纪律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因此,特许专业会计师提供专业的会计服务相对来说就有保证,即假如出了问题当事人有很多途径可以寻求保护。比如向专业会计师协会投诉,或者透过法律程序都比较容易,解决有一定的规范可循。CPA一般不愿意惹麻烦,如果多收了就退,出了问题也愿意在一定范围内让客户满意,基本上不会走到法律解决的那一步。除非税务上给客户造成的损失特别大,CPA自己都难以承受,即便是官司输了也有保险公司去赔付,客户的权益也容易得到保障。但是反过来想,因为CPA的运作成本比较高,所以收费也会高一些,一般小公司报税都要千元以上。 ■企业应选用特许专业会计师报税较有保障。资料图片 风险由你选亏损你负担 相比之下,300多元就能报税的价格的确有吸引力,等于三年的费用了。池朝晖指出,如果本身是空壳公司,平时也不运做,300多加元的报税服务还算合理。如果平时有运作,有财务报表,有数额发生,300多加元的报税服务质量肯定不会高。 他表示,在报税方面,公司有无资产、投资、开工资与否都很重要,即便交易很少,有这些内容就有工作量,300这个价格就偏低,不能保证质量。但是他认为,存在就合理,说明这个价格还是有市场,尤其是非CPA的会计师会填补这个市场。 他强调说,并非说非CPA的会计师报税就不好,如同之前说的谁都可以提供报税服务,一些没有经济能力的小公司选择非CPA的公司去报税也无可非议。安省CPA大概有8万人左右,只有一万多人从事报税服务,大部分是公共服务机构担任会计师。非CPA的报税服务从业者的大概也有1万人左右。在大多伦多的市场公司报税方面,CPA占的比例比较大,但是个人报税方面非CPA的会计师占的比例大,个人报税毕竟简单很多。 值得注意的是,非CPA会计师的工作是不受监管的,非CPA的会计师可以以个人的形式提供报税服务,也可以成立报税服务有限公司。如果经营不善倒闭破产,你也没有办法。这仅仅属于普通的生意纠纷,出了问题只能上小额法庭去处理。一般涉及的金额比较少,很多人都选择了放弃,这样就给一些人有机可乘。对于没有主管机构管理的服务,选择本身就选择了风险。如同汽车市场上各种档次和牌子的车辆都有,你买了很便宜、口碑非常不好的汽车,本身就是愿意承担这个风险,完全是自我的选择,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就是这个道理。 即便如此,池朝晖觉得大多伦多市场上报税服务还算健康,从业者大都注重诚信,长年累月发展了稳定的客户群。像这种收钱不报税的情况是比较少见,几年可能会听说过一次。税局没有调查能力,对于这种受害人难以调查取证,一般不会管,还会要求当事人补税交罚款,税局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才会减免。 在处理上顶多取消代理人的电子报税(e-file)的资格,所以他还是建议当事人向税局报告,如果受害人不少,他们也会注意的。 税局教路万事可商量 加拿大税务局安省新闻发言人墨菲(Paul N Murphy)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专访时表示, 当事人一方面可以选择向税局提交减免罚款,税局会在审核之后可以决定是否予以减免。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小额法庭解决与报税服务者的纠纷。  小额法庭 小额法庭负责审理索赔损失在2.5万以下的(包括利息和费用)的诉讼,必须属于以下两类:第一种是有合约的欠款。包括没有付的货款、服务费、送货费、欠的贷款、欠的租金和空头支票等。第二种是损失,包括物业的损坏,干洗对衣物的损坏、人员的受伤和违反合约造成的损失等。 在索赔的时候你需要写一个简单的说明,你要知道被告人的法定姓名、住址、还要准备一些证据来支持你的索赔。比如合同、付款的证明、被退回的支票、损失物业的照片等等。小额法庭诉讼事件的追诉期一般是两年之内。如果你不知道对方公司的法定名字,可以通过安省服务厅的商业机构搜索服务(ServiceOntario’s Business Name Search)获取。 法庭选择上,其一是发生问题的所在地的法庭,其二是被告人或者被告公司所在的地区的法庭。 亲自到法庭或者通过邮寄提交诉状的费用有:非经常原告呈递诉状(Filing of a claim by an infrequent claimant)75加元,呈递动议通知(Filing a notice of motion)40加元,向证人发出传唤(Issuing a summons to...

警车路边亮紧急灯 司机应该怎么做?

【加拿大都市网】   ■根据安省高速公路法,如遇上亮起灯号的紧急车辆或拖车停在路旁,其他司机必须驶至与紧急车辆隔一条的行车线。省警提供 ■肇事的本田四驱车撞向警车尾部。警方提供 本报记者   在日前发生一名司机驾车撞向一辆停在路边执勤的警车,导致一名警员及两名市民受伤的案件后,约克区警队严重车祸调查组昨日呼吁市民在公路上驾驶时,要留意停在公路边工作的紧急车辆及警车,并且在经过前要减速及转往离这些紧急车辆较远的行车线,以免撞上执勤车辆令公职人员受伤。 约克区警队一名交通组警员于5月9日下午2时30分,将警车停在7号公路东夹Hunters Point Drive附近的右线上,该警员坐在这辆「隐形战车」中,并将警车的紧急灯号亮着,但一辆本田CRV四驱车仍然从后撞上,撞车的力量将警车推向停在警车前面接受调查的一辆Audi Q5房车。两辆车的司机和警员都受伤,并送往医院治疗,三人并没有生命危险,接受治疗后已出院。 车祸发生后,警方将7号公路的Bathurst Street至央街封锁几个小时调查。   须与紧急车辆隔一条车道   警方表示,司机在公路上如果见紧急车辆和拖车闪亮紧急灯号,反方向停在你的行车方向时,法例规定司机一定要慢车,然后小心经过。如果该段公路的行车道超过两条或更多,一定要转到与紧急车辆隔着一条行车道的车道上通过(Move Over),以策安全。约克区警队表示,本案仍然在调查中,呼吁目击证人与警方联络。有本案任何消息可电1-866-876-5423内线7704,或灭罪热线1-800-222-TIPS,或在www.1800222tips.com留消息,亦可在在TIPYORK或CRIMES(274637)留短信。  

在加拿大居住不超过183天就不用报税吗?

【加拿大都市网】加拿大最著名的Thomson v. M.N.R案例阐述了“常住居民”的概念。 加拿大人汤姆逊于1923年决定移居到加拿大境外。从1925年到1931年,他主要住在美国,偶尔回加拿大看看。从1932年到1941年,汤姆逊每年都回到在纽布朗斯维克的有仆人看管的房子里过夏天。1941年,加拿大税务局要求他申报1940年的税表,汤姆逊认为自己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不同意报税。税务局评估了他的所得税。汤姆逊不服,进行了上诉。上诉被驳回后,他又向高级法院提出上诉,但仍然被驳回。理由是尽管他每年夏天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少于183天,他在加拿大的居住不是“随意的”或者“非永久性的”。因此他是加拿大税法中定义的“常住居民ordinary resident”,而不是短暂的停留者。 税法250(3)条规定加拿大税务居民包括在加拿大一定时间内的“常住居民”。 不过大家不要紧张,不是说非税务居民就不能来加拿大住了。下面我们讲另一个Meldrum v. M.N.R案例。麦谆先生是住在纽约的船长,航行于美国和加拿大之间。他在加拿大Nova Scotia购买了房产。房子交给他结婚了的女儿居住。女儿将房子的最好的两间房留给父母,以便他们来看女儿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居住。麦谆先生和太太每年度假时都会在该所房子里住两周。如果以上面讲的Thomson v. M.N.R案例来看,好像麦谆先生是“常住居民ordinary resident”。但是最后法院判决麦谆先生只是加拿大的访问者(visitor),而不是税务居民(resident)。 总而言之,如果你只是到加拿大作随意的短暂停留,除非你有来源于加拿大的收入,否则作为访问者(visitor)你是不需要在加拿大报税的。但是如果你是加拿大的“常住居民”,即便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少于183天,仍然要作为加拿大税务居民报税。  

移民部审批 5因素确定领养关系

  【加拿大都市网】本报记者   移民部审批领养子女的移民申请时,会个别处理每宗申请个案;但基本上以下列主要因素确定是否真正领养关系: ‧领养动机 ‧养父母照顾和掌控被领养子女的程度 ‧养父母与被领养子女接触的性质和程度 ‧双方互相了解的程度 ‧对领养子女未来的计划和安排  

修车厂老板喊冤:偷我的车出车祸我要负责?

【加拿大都市网】   ■修车厂东主不满要为偷车兼无牌驾驶导致同伴受伤的少年负上疏忽的责任,向联邦最高院上诉获接纳。资料图片 ■孙健铨 本报记者   安省一间修车厂被青少年破门而入偷车离去,东主竟然因此被法庭裁定,要为无牌驾驶偷车贼的同伙受伤负上疏忽的责任。联邦最高法院近日接纳东主的上诉申请,将排期进行聆讯。有资深刑事律师表示,联邦最高法院必须审慎处理这宗案件,如开“恶例”或引发更多“非事实”民事官司闹上法庭。 这宗案件发生在2006年7月的一个晚上,两名青少年饮酒和吸食大麻之后,擅自闯入安省Paisley镇上的一间修车厂。其中一名16岁少年虽然从未有任何驾车经验,仍然偷走一辆丰田Camry私家车。两人打算开车到Walkerton镇,但中途发生车祸,车上事发时只有15岁的乘客J.J.脑部严重受创。J.J.入禀法庭,告他的朋友和朋友的母亲,以及修车厂东主疏忽。 安省最高法院法官Johanne Morissette裁定,修车厂东主Chad Rankin应负担护理J.J.的责任。因为接受有关汽车委托的人,必须确保社区内的青少年不能够取得如此危险的物品。   上诉庭认同陪审团决定   陪审团认为,受伤的青少年、其朋友和母亲都有疏忽,但修车厂东主要承担37%的责任。陪审团指东主缺乏保安,因为汽车没有锁门,车匙在车内,而东主也知道有被盗窃的危险。 安省上诉庭去年10月拒绝受理修车厂东主的上诉。上诉庭虽然不认同最高法院法官的理由,但认为陪审团的决定合理。 上诉庭法官Grant Huscroft指出, 修车厂无辜要为盗窃他财物的贼人负上护理责任,表面看来极端过分,但事情并非如此简单;护理责任是独立于伤者的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之外。 有证人指修车厂东主经常没有锁车门,并将车匙留在车上。修车厂以前也曾被人偷车在附近兜风。   律师:最高院须审慎处理   资深刑事律师孙健铨表示,联邦最高法院必须审慎处理这宗案件,如果恶例一开,未来将引发很多“非事实”(Factless)民事官司闹上法庭的危险。 他说,法庭会考虑到修车厂是如何被人闯入,如果缺乏保安措施,令其他人很容易取得车匙。修车厂的门有没有上锁是不得而知,但车匙随意放置并不是惯常的做法,一般应另外存放。不过, 案中的车匙即使挂在办公室的墙上或其他地方,也会被人找到。现时的车辆绝大多数有遥控器,很易便找到车匙属于那一辆汽车。 修车厂东主应否因为疏忽负责的问题,与多年前出现的员工在公司举办的圣诞节派对上饮太多酒,醉酒驾驶发生车祸的情况略有相似。他说,雇主举行派对是否也要连带负上民事责任。  

加国少女体育课意外致瘫痪 家长索偿2千万

【加拿大都市网】   ■阿辛诺(中)在体育课意外中脑部受创。 gofundme.com 综合报道   安省温莎15岁少女阿辛诺(Madison Arseneault)去年上体育课时发生意外导致脑部受创,部分身体瘫痪。家人指责温莎市政府、大艾锡郡地区教育局(Greater Essex County District School Board)和学校教师疏忽,未能确保体育场地安全以致意外发生,现向有关部门及人士索偿2,000万元。 阿辛诺家人发出的仲裁申请书指,她至今持续出现局部瘫痪、认知能力受损等症状,现时起居须全日24小时贴身护理,费用非常高昂,因此索偿2,000万元。有关指控未经法庭证明属实,案件辩方亦未提交辩护申请书。温莎教育局未就案件作出回应。 高尔夫球棍插头 事发当日,温莎市政府Ford Test Track运动场的草地,插上锯断的高尔夫球棍,并拉上铁线,作为在草地上划白线的导线。阿辛诺在草地上跑步时被铁线绊倒,球棍拉出地面并插进她的脑部。 仲裁申请书指市政府未能为学生提供安全的体育场所、使用本身带有危险性的器具,以及未有提醒使用者小心地面铁线,同时指责教育局及老师未能确保阿辛诺在场地上的安全。 意外令阿辛诺承受身心创伤,也剥夺她的自理能力、上学及享受人生的机会,阿辛诺代表律师Jennifer Bezaire电邮中表示会为她争取应得的赔偿。资料来源:加通社 C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