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颁禁制令 阻亚省拒向卑诗输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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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周二颁下临时禁制令,暂缓亚省的俗称关闭油管法(turn-off-the-taps legislation)的12号法案,意味卑诗省提出的诉讼胜诉,可阻止亚省的法律实施,令全面检讨宪法的工作可以进行,以及法院决定该法案是否有效为止。

该项关闭油管法案始于2018年,在亚省新民主党执政时已获通过,目的是控制石油输往其他省份,但一直没有引用,以向卑诗省府施压,希望卑诗省放弃对横山输油管扩建计划作出阻挠。

卑诗省府去年曾企图挑战有关法律,但法院认为,亚省政府仍未正式就法案宣告成为法律,时间不成熟,因此没有受理。当亚省新省长康尼(Jason Kenney)本年4月30日上任后,便宣告法案成为法律,省诗省府再次提出挑战,并于今年春季向亚省法院,呈交申诉陈述书,表示有关法律违宪,另向联邦法院提出类似申诉。

联邦法院周二就卑诗省府的诉求颁下禁制令,禁止亚省的能源厅长实施这项法例,以控制石油和燃油输往其他省。有批评指,该法例目的是惩罚卑诗省,原因是卑诗省持续就横山输油管扩建计划,提出法律挑战。

尹大卫称是卑诗省重要胜利
法院的裁决指出,该法例带出严重的问题,并会伤害卑诗省民,如果不颁下禁制令,卑诗省将受到不可挽回的伤害,有关伤害的严重性亦凌驾为亚省所带来之不便,甚至没有清晰证据显示,禁制令会伤害亚省。卑诗律政厅长尹大卫(David Eby)周二回应裁决时表示,对联邦法院发出的指令感到高兴,他说,今次是卑诗省的重要胜利,禁制令发出后,令省民可得到宽慰。

这项法律争拗涉及横山输油管扩建计划,卑诗省与省内的多个市政府,以及原住民社区和环保组织,也已提出多项法律挑战。

亚省的12号法案赋予能源厅长权力,可要求任何想在该省开发天然气、提炼燃料或原油的人要先获牌照,亚省有权在有关贸易协议内加上条款和条件,包括数量和目的地限制等;亚省能源厅长可决定输出的燃油量与运输途径,包括油管或油车,以及是否停止所有直接运输燃油的方式等。卑诗省批评,这样做法将影响跨省贸易,况且跨省贸易是属联邦政府权限。

亚省政府的律师今年6月指出,虽然从政治修辞上有不同看法,但有关法案不是要伤害卑诗省。联邦法院将继续聆讯卑诗省对12号法案的诉讼。联邦政府去年以45亿元购入现有的横山输油管,当时康德摩根油公司(Kinder Morgan)以卑诗省阻挠为由,威胁不扩建输油管。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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