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市议会周三通过一间公司在该市东部一个工商混合区,改变土地用途以种植医药用大麻的申请。不过市府发言人称,该公司仍需要得到加拿大卫生部(Health Canada)医药用大麻生产设备的牌照,才能成为大麻种植场。
市府发言人亚当斯(Clay Adams)周四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称,市议会在周三的特别会议上,除区泽光(小图)外,市长及其他市议员都支持该申请。区泽光一直反对该申请。
据市府职员报告,Rosebud Productions Inc.申请将菲沙伍德路(Fraserwood Way)23000号一个工商混合区3个单位,作为医药用大麻种植场。该处面积约共1.8万平方呎,实现两期营运后,种植的大麻由900至1,200株。
最终须获卫生部种植牌照
亚当斯表示,市议会在审批大麻植植场申请时,有「三不批」:种植休闲用大麻不批、使用农地种植不批、靠近民居不批。他说,今次申请的地点是一个工商混合区,既不是农地,也不靠近民居。
不过,亚当斯指虽然市议会已通过,但不代表这申请「已成交」,因为申请者还要得到联邦卫生部种植医药用大麻牌照。他指市府与卫生部是互相配合的,市府职员报告也证实,卫生部已接到有关申请,并指申请正在处理中。
区泽光(小图)
在2016年,市议会曾批准在6号路(No.6 Rd.)一间医药用大麻种植场改变土地用途申请。不过,该种植场至今仍未取得联邦卫生部商业种植医药用大麻牌照。
区泽光周四告诉本报记者,他反对的理由是市府2016年通过的政策,即列市市内只有一间医药用大麻种植场。他说:「既然定下政策,为何现时要改变?如果有第二间,又会有第三间和第四间。」他认为,除非之前第一间取消了申请,市府才可以批准第二间。
亚当斯称,市府会独立审核每宗申请,并表示不排除会有第三或第四间医药用大麻种植场申请。区泽光则指出,若以后再有申请,他都一样会反对。
本报记者冯瑞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