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讯】卑诗省将于7月18日启动一个全新网站,以进一步保障租住者免受恶意迫迁,并改善业主的「收楼」通知程序。
房屋厅长柯议伦 (Ravi Kahlon,图) 说:「我们正在采取行动,借着这项新工具来进一步防止业主以虚假理由,迫使租客迁走,并同时确保需要合法地收回单位的业主,可以透过一个简单的途径来完成这个程序。此外,这个门户网站更为政府提供有用资讯,以更清晰地了解关于业主要求租户迁走的时间和频率,让我们能够继续改善对租户和房东的服务。」
虽然有些业主确实需要收回其单位,例如首次置业者想要入住他们的新居所。不过,无论是蓄意或无意,现在仍然有业主以不实的理由要求租客迁离。一些业主以个人需要入住为借口迫使租客迁走,但其真正目的却是为了透过重新放租而大幅加租。
2024年7月18日开始,当需要收回单位作个人或管理员入住时,业主必须使用《业主使用门户网站》(Landlord Use Web Portal) 预备终止租约通知 (Notices to End Tenancy)。同时,在发出终止租约通知时,业主必须同时提供入住者的资料。在这个过程中,业主如被发现涉及恶意迫迁,将可面临巨额罚款。此外,透过要求业主在通知书上附有新入住者资料,租客可以更清楚了解业主的意图,如租客认为业主有恶意迫迁之嫌,他们可以在纠纷聆讯会上提供相关资讯。
根据《住宅租务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如以下人士需要入住,业主可以要求租客迁走:
‧ 他们自己或近亲家庭成员 (家长、配偶或小孩)
‧ 物业买家或买家的近亲家庭成员
‧ 大厦管理员
自2024年7月18日起,省政府将延长通知租客迁离时间,以及租客对迁离要求提出异议的时限。因个人或管理员居住而要求租客迁走时,业主必须提前四个月通知租客,而非现时的两个月,让租客有更多时间寻找新居所。同时,租客将有30天的时间对终止租约通知提出异议,而不是现时的15天。新入住者必须居住至少12个月,而涉及恶意迫迁的业主则可能需要向原有租客支付12个月的租金。
《业主使用门户网站》还容许住宅租务处 (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RTB) 在租客迁离后审查合规情况,以及为RTB提供迁离个案频率的资讯。政府改革有关个人和管理员入住的终止租约流程,旨在保障业主与租客双方的权益,并为个人和管理员入住而终止租约设立标准化程序。
租住者事务省长联络人兼温哥华西端 (Vancouver-West End) 选区省议员贺柏特 (Spencer Chandra Herbert) 说:「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为恶意迫迁而失去家园。这次改革属于一种积极主动的做法,以防止租住者遭恶意迫迁,并让他们继续享有一个安稳的居所。设立《业主使用门户网站》亦配合租务工作小组的建议,也就是改善住宅租务处工作的效率、便捷性和主动性,从而提供更多机会,帮助业主与租客了解他们应有的权利和责任。」
政府继续采取行动进一步保障租住者权益,包括最新更新法例,禁止业主以翻新单位为理由迫使租客迁走;加重对恶意迫迁业主的罚款;不再允许业主因租客新增小孩而加租,以及缩短RTB服务的轮候时间。《业主使用门户网站》配合卑诗省《人人乐居》行动计划 (Homes for People Action Plan),以进一步保障全省业主与租客的权益。
(图:加通社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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