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综合报道】卑诗一名租用水上电单车(Sea-Doo)的男子因未准时归还,竟因此吃官司,被人向卑诗民事审裁处(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起诉,索赔逾千元。
据DH News报道,船主凯尼恩(Darryl Kenyon)起诉莱蒂齐亚(Steve Letizia),向其索赔1,145元,他告诉卑诗民事审裁处,莱蒂齐亚损坏了向他租用的3艘Sea- Doos和一个电池增压器,并且延迟归还船只。
虽然莱蒂齐亚不否认延迟还船,但就否认自己损坏了Sea-Doo或设备。
事发2022年7月20日,莱蒂齐亚签署了一项协议,租用两艘水上电单车两天,总共1,000元。莱蒂齐亚表示,他阅读了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在租赁期间,莱蒂齐亚在启动其中一辆Sea-Doo时遇到问题,因此凯尼恩前往湖边协助启动,同时交付了第三艘Sea-Doo。
法庭裁决称,他还提供了一个电池增压器。
7月23日上午,莱蒂齐亚归还了上述3艘船。
但一艘Sea-Doo「进水了」,莱蒂齐亚不得不把它拖到海上并用泵抽出来。
双方闹翻部分原因是船只应在前一天晚上归还,双方对于其中一艘Sea-Doo的进水原因存在分歧。莱蒂齐亚记录了16分钟的谈话,「最终支付了1,200元,其中包括额外的那艘Sea-Doo和燃料费用。」
凯尼恩声称由于船只推迟归还,令他损失了300元租金,莱蒂齐亚对此提出异议。审裁处表示,凯尼恩无法证明何人保留了Sea-Doo,并认为他无权获得300元的损害赔偿。
然而,审裁处同时认为凯尼恩拥有收取滞纳金的「合约权利」,以每小时50元标准收取,介于Sea-Doos晚了3个工作小时才被归还,总计150元。
至于凯尼恩声称莱蒂齐亚损坏船只,尽管他向法庭提交了照片,但仍无法证明这一点。
法院最终裁定莱蒂齐亚向凯尼恩支付160.39元,其中包括150元的滞纳金和10.39元判决前利息。
图: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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