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3岁男司机前日下午在咸美顿市(Hamilton)一个限速每小时70公里地区,以时速接近130公里驾车飞驰,遭巡警截停,控以疯狂驾驶罪名。
咸美顿警方表示,前天(18日)下午4时半后,巡警察觉一辆通用厂GMC Sierra小货车正沿密特街(Mud St.)近第二东路(Second Rd. East)东向疑似超速行驶。
经警员追查后得悉,该辆小货车司机当时在一个限速每小时70公里地区,以时速129公里驾车奔驰。巡警将此车截停后,向车上63岁男司机控以一项涉嫌疯狂驾驶,以及一项涉嫌超速的罪名。被告将于下月在咸市出庭应讯。
如被法庭判定有罪,超速驾驶的处罚,可以包括罚款2,000元至10,000元、最长6个月监禁及停牌两年。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