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不能够以未收到信用卡账单而免被银行追讨过期卡数的利息。资料图片
星岛日报记者报道
消费者不能够以未收到信用卡账单而免被银行追讨过期卡数的利息。银行服务及投资申诉专员办事处(OBSI)指出,持卡人有责任依时缴交信用卡款项。
申诉专员办事处表示,近日有一名男性持卡人投诉,在过去一年来,每个月都收到银行的电邮通知,在信用卡账单到期前以网上转账方式支付卡费。银行更改网页后,便再也未有接获通知缴费的电邮,网页的月结单和结余额位置也有变动。他因此而未有依时结账,在7月和8月累计40元的利息。这名消费者认为银行收费不公,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全额利息,以及90元时间损失费。
银行月结单有付款指引
申诉专员办事处表示,消费者接受一项商品的条款,意味着同意和承认。持卡人申请信用卡时,同意协议上的条协议列明,即使账单的投递受到延误,卡主必须继续付款。持卡人也有责任与银行联络或上网查看账户,履行付款责任。
申诉专员办事处表示,投诉人过往的每一个月都以网上转账方式全数支付卡数,反映出卡主明白到他的责任。申诉专员办事处表检查银行的月结单,有说明利息的计算方式,以及清晰的最低付款指引。
投诉人承认在该段期间经常使用信用卡,也知道有未清账单。申诉专员办事处发现,银行分别在7月8日和8月6日以电邮通知持卡人可以上网查阅月结单。
投诉人也承认银行纪录得卡主在该段期间,曾上网登入个人账户曾超过50次。期间持卡人可以查阅信用卡月结单、转账和查看账户的月结单。
申诉专员办事处裁定,投诉人获得所需资料付款并未受到任何阻碍,也确认信用卡条款。卡主未能缴交最低金额,因此银行有权收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