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吸大麻最低年齡19歲 酒牌局批發公私零售制

加拿大都市网

 

本報記者馮瑞熊

卑詩省政府完成休閑用大麻的公眾諮詢,並初步定出本省非藥用大麻的最低使用年齡為19歲,以及由卑詩酒牌局(BC Liquor Distribution Branch) 負責批發事宜。至於零售方面,則採取公私營混合模式,詳情最快會在明年1月底公布。

■卑詩省將來的大麻零售模式,傾向公私營混合的系統。 網上圖片

省府宣布,在諮詢公眾對休閑用大麻合法化的意見後,決定把本省最低使用非藥用大麻年齡定為19歲,並由卑詩酒牌局負責批發。專責處理大麻合法化事宜的省公共安全廳長兼法務廳長范和富(Mike Farnworth)強調,昨日宣布的只是准許吸食大麻的最低年齡,以及大麻的批發機構,至於最受公共關注的大麻零售模式,要待明年1至2月才會公布。他透露,將來的大麻零售模式,傾向是公營及私營混合的零售系統,又強調大麻的財政收入,並非省府在落實大麻合化法過程的重點。

定19歲有助杜絕黑市交易

范和富周二中午召開電話記者會,被《星島日報》記者問到,為何有醫學證據證明人在19歲後腦部仍在發育,省府仍把吸食大麻年齡定在19歲時,范和富答稱,省府是在醫學證據、保護青少年,以及消除黑市大麻市場之間找出一個平衡點,因為據他們所知,大麻最大的消費群是19至30歲的年齡層,如果把最低年齡定得太高如22歲,將令黑市市場有機可乘,而其他省份大多把吸食大麻最低年齡與飲酒最低齡掛鈎:卑詩、緬省及安省都是19歲,亞省及魁省則是18歲。他強調,對於19歲以下的人擁有大麻,省府將如現時酒類政策一樣,採取絕不容忍態度。

■范和富解釋為何省府把吸食大麻年齡定在19歲。資料圖片

范和富又稱,本省大麻零售模式將於明年1月尾至2月初公布,期望採取公私營混合的零售系統。
他指,自己曾經說過,每個城市的情況將有不同,溫哥華的模式未必適合聖約翰堡(Fort St. John)、甘碌(Kamloops)或高貴林港。他表示,城鎮政府在決定零售模式時一定有話事權,因為是他們處理將來大麻合法化後的具體事宜,在決定大麻零售模式,城鎮政府遞交的意見一定會被考慮。

循正確途徑落實非向錢看

當有記者問及有關將來大麻對省府財政進賬時,范和富強調,從美國華盛頓州(美國其中一個大麻合法化州份)取得的教訓是:如果政府只着眼大麻的財政收入,將犯上嚴重錯誤。他說,雖然規管大麻會帶來收入,但省府主要是如何令大麻合法化循正確途徑落實,着眼教育及執法等方面,而非財政收入。他說,省府至今未有把大麻收入列入財政預算之內。

■ 莫里斯

另一方面,省自由黨公共安全評論員莫里斯(Mike Morris),在接受《星島日報》記者採訪時稱,對於由卑詩酒牌局批發大麻,他認為是正確方向。至於吸食大麻的最低年齡限制,他認同應該是19歲或以上。莫里斯指,公眾最大憂慮是大麻零售模式,而省府傾向是公私混合模式,他認為在實行時,最重要是保障到青年人以及防止有組織犯罪集團的滲透。

他又指大麻合法化是複雜的事情,擔心省府是否有足夠能力及時間在明年7月前完成整個立法程序。
本報曾經致電聯絡省綠黨,至截稿時未有回復。

反對者指官方批發加重零售價

前大麻黨黨領、主催大麻合法化組織Sensible BC的創辦人拉森(Dana Larsen),在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表示,歡迎省府的初步規管條條例,尤其是開放私人零售。不過他認為,應該由有牌的大麻種植場,直接批發給零售商。加入卑詩酒牌局這個官方機構作為主要分發,他認為只會加重零售成本,最終轉嫁於消費者身上。

■ 拉森

拉森表示,已獲聯邦政府發牌營運的大麻種植場,所生產的大麻合乎標準。在於安全角度已經不成問題。省府如果要透過大麻賺取收入,亦可以加入稅項。

拉森指省府最終是逐步取締黑市大麻,目標應是將種植場、零售商等普及化。另外再加入中間機構,他認為並無需要。他又預計立法後多年,仍會有訴訟提出,過程會將法例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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