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準確了解安省地產業有關資訊事實披露的法律之前,必須要理解兩個重要的概念:Stigma和defect,以及兩者之間重要的法律區別。
Stigma可以直譯為「污名」或「禁忌」,它不是房屋的物理屬性,而是房屋過往歷史、經歷。房屋是由人居住的,在一所房屋的過往歷史中,可能隱含着一些不尋常甚至是極端的故事,比如曾經發生過兇殺血案,比如有人曾經在房屋裡自殺。新的房主一旦知道這些資料,未來在這裡居住時,可能產生負面的感情和心理反應。這類能引起未來買家負面心理或感情的過往歷史,被叫做房屋的Stigma。
買方或要自己調查
房屋過往的哪些歷史和經歷會引起新買家的負面情感,對於不同的買家因人而異。買家的背景、閱歷、文化禁忌不同,對於不同問題的敏感程度和重視程度也隨之不同。簡單舉例,一幢房屋的前主人可能在物業內合法種植過一株大麻,對於一些買家而言,可能就像種過一盆花卉一樣,認為是無關緊要的事實。另一些買家可能對此相當敏感,把這個情況看成是該物業的「污名」。
在目前安省的地產相關法規中,並沒有任何條款強制賣家必須披露可能引起買家負面心理反應或是禁忌的房屋歷史。也就是說,法律沒有規定賣家必須要強制披露房屋過往的stigma。買家如果有並與Stigma相關的任何特定方面的擔心,必須透過自己的地產經紀,逐項要求賣家作出保證和澄清,或者自行作出獨立調查。
Defect可以直譯為「缺陷」或「損壞」,它代表的是一所房屋實際存在的物理特徵。房屋物理性的缺陷或損壞又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顯性的、表面上的缺陷或損壞(Patent defects)。二是隱性的、潛在的缺陷或損壞(Latent defects)。
隱性缺陷必須說明
簡單而言,在查看房屋時以肉眼可以看到,不需要移除牆壁或地板、天花板,或是打洞深入至房屋結構內部即可以發現的物理缺陷或損壞,都是顯性的或表面的。舉例而言,買家或其經紀看到房屋的天花板有損壞或是水漬痕迹,就可以意識到可能屋頂有損壞導致漏水,或是浴室的天花板漏水。在安省的地產法律中,沒有強制規定賣家一定要向買家特別披露這些顯性的、表面上的房屋缺陷問題。
那些沒有在表面上呈現、以肉眼難以看到、即使是驗屋師或其他專家,可能都難以發現的缺陷和損壞,被看作是隱性的和潛在的。如果這些隱性的缺陷會給居住在房屋中的人造成健康及安全上的嚴重危險,則賣家必須要向買家披露。比如水電系統損壞,或是房屋結構損壞等,都可以看成是可能給居住者帶來危險的重大隱性缺陷。
買家預早告訴經紀自己的忌諱
回到大麻種植的話題。在自家房屋裡種植大麻,可以對房屋造成顯性的、表面上的損害,也可能帶來的損害是隱性的、不易察覺到的,甚至是威脅居住者安全和健康的。還有第三種可能,即使在房屋中種植過大麻,也不一定必然會給房屋造成物理上的損壞。或是經過專業的整修,之前存在的損害已經完全得到修復,不復存在。法律並非規定凡種過大麻的房屋業主,一定要向買家披露這一事實。而是要視乎種植大麻是否對房屋造成損害,以及這些損害的性質。
不過在某些買家看來,即使房屋沒有因種植大麻而受到物理損害,或者是所受到的損害得到完全的修復,只要房屋曾經有種植大麻的歷史,對他們而言仍會是一種忌諱,會造成負面的心理反應,從而形成一個stigma。在賣方沒有法定義務一定要披露,買方又對這一問題有特別關注的情況下,買方經紀就需要採取特殊步驟,小心謹慎處理。買家如有這一方面的特別關注,也要及早讓他的經紀知曉。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