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斩杀3岁「小灯泡」台冷血男免死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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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巴士的报报道,台湾3岁女童「小灯泡」去年在街上遭冷血凶徒用刀斩首丧生案件,今日终于有判决。凶手王景玉被判无期徒刑,但可上诉。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成年人故意杀儿童等罪,判被告王景玉无期徒刑,但可上诉。 法官在宣判表示,被告患有思觉失调症的精神病症状,考量人权两公约以及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限制,刑罚受限不得判处死刑。

台北去年3月28日发生当街斩女童头颅血案,一名年仅3岁的女童「小灯泡」,在内湖区街上骑滑板车,随母亲到车站途中,突遭一名男子挥23刀袭击,每刀落在女童颈部,女童头颅与身体分离,当场惨死,街上满地鲜血,凶手其后被多名途人制服。疑凶开口认罪,当地警方证实他随机杀人。

去年王景玉在开庭时,突然向小灯泡母亲道歉,突然下跪,说:「对不起,我知道错了我不是有意的,请原谅我。」不过,小灯泡母亲面无表情、对此不为所动。至今年2月时,王景玉请求法官审讯「快速一点」,因为父母已高龄70多岁,他担心「无法见他们最后一面」。

王景玉的父母在他羁押后经常到监所探视,老父也交代「想尽办法要有教化的可能」,但王景玉却只顾着要家人去问律师何时能交保,并告诉父母「(法援)律师是不用钱的,你知道吗?」。母亲则教儿子「不能呛法官喔」。王景玉当日向审判长表示「想停止看守所开的精神科药物」,但审判长则表示「我不是医生,怎能决定?」,并请律师与王景玉沟通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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